连锁医院或步科室承包后尘? “科室外包,最大的危害在于医疗产品及医疗质量得不到有效监管,而且与其他社会办医的模式比起来,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患者可能不知道该科室已外包。”上述北京三甲医院主任指出。 据了解,2015年国务院出台相关政策,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随后,国办也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相关文件,其中明确,鼓励地方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主要模式包括“院旁院”、委托管理、特许经营等。 4月28日,北京市卫计委发布《北京市公立医院特许经营管理指南》(下称《指南》),试水公立医院特许经营,并允许开“连锁医院”。 之所以试水公立医院特许经营,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雷海潮称,这一模式的出现其实是市场助推使然。截至2016年2月底,全国医院达到2.8万个,其中民营医院数量占比超过一半,在北京700余家医院中,约有63%为民资。但民营医院诊疗人次仅占总数的10%左右,市场份额太少,处于竞争劣势的社会资本急迫寻找生存之道。 一位上市公司产业基金总监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公司很看好医疗的发展,目前也在口腔等医疗领域进行了投资,但民营医院的品牌效应等较之公立医院还是有很大差距,到其下属医院就诊的患者比公立医院的人次少很多。 《指南》还指出,公立医院特许经营的收益包括品牌费和管理费两部分。品牌费是指医疗机构因使用品牌而向公立医院缴纳的相对固定费用;管理费则是由于医疗机构经营收益增加、专业领域影响提升等,根据协议约定向公立医院缴纳的费用,具体额度由双方商定。 对此,雷海潮特别强调,公立医院与合作方决不允许私分合作收益。公立医院通过特许经营开展医疗服务获得的收益,应按照公立医院隶属关系,根据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上缴财政。 “虽然这样规定,但因为没有具体的细则规范,在现实操作中会是怎样,大家无法预料。”另一北京三甲医院专家及上述心脏外科主任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了担心,特许经营是否会再现当下一些医院简单地将“科室外包”现象?同时,如果对公立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不过,在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看来,“特许经营”与“科室承包”存在本质区别,“特许经营”对于医疗资源的共享等有很大促进作用,但刚开始实施,肯定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特许经营需要规范合同文本,并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此外,还需明确各方医疗责任及收益。 清华大学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健亦表达了与史立臣类似的观点,“承包是利用公立医院的牌照、信誉及医保等政策,由企业自己经营。被特许方是一个独立法人,而且特许方并不能保证被特许方盈利。但规定特许获得的收益要上缴财政,医院的动力就被限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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