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收回3家药企GSP证书,撤销1家药企GSP证书,具体详情如下:
收回3家药企GSP证书
柳州市龙腾医药有限公司、广西药材有限公司和广西同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收回上述3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撤销1家药企GSP证书 广西灵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该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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