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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实施药品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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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3 09:2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全部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电子监管。
  公告要求,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在今年12月31日前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完成生产线改造,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核注核销。
  公告提出,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全部入网,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及时核注核销、上传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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