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奇霉素国家标准的公示
更新日期: 2013年6月28日 下午2:42 我委拟修订阿奇霉素的药典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具体修订内容见 附件]。根据“阿奇霉素注射剂类药物国家标准提高分析研讨会会议纪要”(国药典化发[2011]357号)的精神,拟将所有阿奇霉素盐类注射用原料药标准与收载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中的阿奇霉素供口服用的原料药标准统一,制订阿奇霉素(含供口服和供注射用原料)标准,名称统一为阿奇霉素。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系列品种的所有企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传真:010-6715631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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