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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工作简讯(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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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09:2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杭州
本帖最后由 叶凡 于 2013-3-29 09:27 编辑

农村卫生工作简讯
                           第3期(总第136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2013年3月

本 期 目 录

内蒙古出台《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广东制定新举措保障乡村医生养老
湖北2013年大力实施医疗保障惠民工程
四川出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出台新农合大病保险2013版统筹补偿指导方案
青海制定20132015年度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实施方案
江西乡村医生补助资金财政拨付到帐7个工作日内全额发放


内蒙古出台《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印发,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参加人、基金筹集与管理、基金使用与医疗待遇、定点医疗机构、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六十一条内容。
    《管理办法》提出,自治区实行新农合盟市级统筹制度,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农合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管理办法》同时提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户籍居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户籍地的新农合,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参加。婴儿出生当年免缴参加新农合的个人费用,随其父亲或者母亲一方共同享受新农合待遇。农村牧区五保对象、孤儿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新农合基金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住院统筹基金使用比例应当不低于当年度基金的70%,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比例应当不低于当年度基金的20%,并根据筹资情况及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摘编)

广东制定新举措保障乡村医生养老
    广东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给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补助的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补助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离岗;且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持有有效的农村接生员或赤脚医生证明文件。具体标准为:工作年限超过30年(含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在20-30年(不含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在10-20年(不含2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低于10年的,各市参照省财政的补助政策 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根据广东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摘编)

湖北
2013年大力实施医疗保障惠民工程
    近日,湖北省卫生厅确定2013年新农合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医疗保障惠民工程,进一步规范基金与服务管理,提升参合农民实际受益水平。2013年,湖北省将做到大病保险、22种重大疾病保障、新农合市级统筹、统筹区域内支付方式改革“四个全覆盖”。控制基金使用率在预算范围内不透支,实际住院率在9%以内、县外转诊率在10%以内,住院总费用增长在3%以内,次均住院费用增长不超过同期CPI增幅,政策范围外费用控制在总费用的15%以内等“五项指标”。实现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40元以上,全省平均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统筹层次提高到市(州)级,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提高门诊统筹补偿比例到50%以上、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提高到6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报销费用),提高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能力的“六个提高”。
    湖北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统筹地区要根据省级补偿指导意见及时调整本地新农合补偿方案,以市(州)为单位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对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起付线统一为8000元;建立重大疾病保障病种遴选和监督评价机制,重大疾病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不低于70%;建立新农合市级风险调剂金,完成新农合市级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比例控制在15%以内,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县、乡级住院实际补偿比分别达到60%和80%;改革支付方式,乡镇卫生院实现按床日付费全覆盖,县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到80种;推行新农合首诊定点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探索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 (湖北省卫生厅新农合办供稿)

四川出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要科学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通过试点探索和总结推广,逐步建立全省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试点期间各地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在每人每年10—40元之间,综合考虑当地医疗费用合理增长、医保政策调整和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水平等因素,各地对筹资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列支。开展大病保险先以市(州)为统筹单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探索全省统一政策。各地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总体支付比例不低于50%。各地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具体支付比例,也可分段制定最低支付比例,再通过招标确定具体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实施意见》提出,地方政府医保主管部门等应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各统筹地区大病保险业务原则上由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各地要严格准入条件、规范招标投标、加强合同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提升服务能力、确保稳定运行。(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保监局文件摘编)

安徽出台新农合大病保险
2013版统筹补偿指导方案
    安徽省结合2012年新农合运行的实际情况,近日出台了2013版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方案对大病保险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用途及合规费用范围、补偿标准与补偿办法、大病保险报销等作出规定。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以原新农合统筹地区为单位筹集,原则上按照每年度每参合人口15元的标准(具体标准通过招标确定)从统筹地区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统筹地区,从2013年度新农合统筹资金中予以安排,切块列支。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费用段设定补偿比例,各费用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如15万以上费用,省内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80%,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75%。2013年,安徽省选择11个县开展试点,试点县必须从省卫生厅、财政厅招标确定的3家商业保险公司中择优选择1家承办本县新农合大病保险。(根据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文件摘编)

青海制定
20132015年度对口帮扶
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实施方案
    近日,青海省卫生厅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要求,结合实施卫生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制定印发了《2013—2015年度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实施方案》,全省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全省405所乡镇卫生院,此轮帮扶周期为3年,2013年度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自3月份启动。
    帮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医疗服务帮扶,包括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文书,完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服务流程,开展技术、设备帮扶等,二是公共卫生帮扶,包括指导卫生院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三是加强岗位培训,包括对受训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进行传帮带,重点带教培养手术、急救、检验等业务骨干,承担受援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免费进修任务,每人次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3年内轮修一遍。四是加强工作指导,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指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做好疾控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帮扶方式包括驻点帮扶、巡回指导、联点帮扶等。(根据青海省卫生厅文件摘编)

江西乡村医生补助资金财政拨付到帐
7个工作日内全额发放
    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卫生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要在财政拨付到账的7个工作日内对补助资金进行全额发放,确保乡村医生第一时间拿到补助金。此次江西省要求按时足额发放的补助资金包括:省级财政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县级财政防疫岗位津贴、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等。《通知》规定,县级财政自省级财政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金到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连同县级财政防疫岗位津贴,一并足额拨付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拨付至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在7个工作日内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全额发放。在城乡基本卫生服务经费到帐后,各乡镇卫生院要按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70%给乡村医生。(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卫生厅文件摘编)


新疆将帕雪雅疗法等18项维吾尔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将帕雪雅疗法等18项维吾尔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录。
四川省卫生厅通报2012年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评审情况  四川省卫生厅组织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评审专家组,对部分市(州)评审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评审结果进行了抽查复核,近日,卫生厅通报了评审情况。
河南濮阳打造城乡15分钟就医圈2013年濮阳市将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全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步伐,培养基层全科医生,使农村群众步行15分钟就能在家门口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到安全、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

沙发
发表于 2013-3-29 11:29: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南岸区
不错。。这个真心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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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29 11:30: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石家庄
来看看有什么新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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