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有关委直属和联系单位,有关社会团体: 按照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会的会议精神,现开展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征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推荐职责,承担推荐真实有效责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推荐奖项的类别和数量 推荐奖项类别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非科普类项目)和国际合作奖。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推荐本地区评奖项目,限额2项;国际合作奖推荐数量不限。我委直属和联系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评奖项目,数量不限;有关学术团体推荐项目限额2项。 二、征集条件 推荐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采用自愿申报方式。推荐项目应当为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或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 按照国家奖励办新的改革要求,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的所有完成人,须隔2年才可再次申报。因此,2015年、2016年获国家科技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得申报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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