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亚克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西省宜春市锐锋制氧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希尔康泰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川奇药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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