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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区局关于冬虫夏草使用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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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4:0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永川区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2016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这是总局根据对部分冬虫夏草类产品的监测检验结果,依法定职责对消费者进行的信息公开和风险提示,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益。


冬虫夏草是我国传统中药材,收入《中国药典》。《中国药典》未规定冬虫夏草中砷限量值,消费者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冬虫夏草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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