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晨报
近日,网上曝出《2016医药行业首个停药事件:江苏省人民医院要求药企缴纳8%保证金否则出局》的相关内容,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同样也引起了江苏省人民医院的重视。元月9日,江苏省人民医院在其官网上回应称,“停药”一说实为误读。
网曝
医院要求药企缴纳8%保证金否则出局?
网曝称,江苏省人民医院要求每家药企依照在该院每个品种的销售额,缴纳8%保证金,这是为了保证质量、供应、销售合规?还是为了填补15%药品加成被取消后的院方筹资难题?或者就是针对某些药企的杀鸡吓猴?
两个月以前,当江苏省人民医院向所有的药品供应商发通知,要求向每家药企收取一个叫“药品供应履约保证金”的费用名目时,许多药企并没有太在意。依照这个规定,所有在该院有销售的制药企业均需在2014至2015年销售额的基础上,以每个品种8%的比例缴纳保证金,30万元封顶。这个规定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以一纸通知的形式传达给制药企业。
为什么要收取这部分保证金?江苏省人民医院给出要求制药企业缴纳保证金的理由有三:第一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第二是为了保证药品供应;第三是为了保证药企的销售行为合规。
但是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现正在履行的2009年开始实施的招标政策中,其标书关于药品的质量、供应、销售行为等等其实均有了非常明确的相应规定,那么为了三个重复的理由,为什么院方会要求企业再缴纳保证金?
“这不合理,也违反了相关的招标政策。”对于相关制药企业来说,这个8%的保证金更像是必须付出的一个销售成本,“如果知道有这一道关,我们招标的报价也该有所不同。”而另一方面,实际上正是因为第三点,销售行为合规的要求,这样一笔没合同、没发票的费用难住了与此事相关的部分药企,以外资药企尤甚。
两个月来,药企各方与医院就此事多次协商。有些药企选择了妥协,但是剩下的那些药企,在2015年的最后一个星期,相关负责人获悉:你们的药在江苏省人民医院被停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