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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健品鱼肝油认准“蓝帽子”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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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7:2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目前市面上的正规的婴幼儿鱼肝油有两类,分别为药品和保健食品。药品类鱼肝油上有国药准字号标识,鱼肝油保健食品包装上则有“蓝帽子”保健食品专门标识。


  “消费者可以通过不同的标识来区分,由医生开具的鱼肝油是药品类鱼肝油,作为处方药,有明确的医嘱;有"蓝帽子"标识的鱼肝油属于维生素保健食品,此类保健品建议也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专家提醒,消费者要区分保健食品与药品,为确保安全,在购买时看看是否附有详细说明书,并严格按说明书所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给孩子长期服用药用类鱼肝油,以免造成过量摄入维生素D而产生不适。
  “即便是早产儿或有吸收不良等情况的婴儿,也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补充维生素A和D。考虑到过量服用鱼肝油会造成不适,服用时最好采取间服法即隔两三天喂食一次,不要每天服用。”专家提醒。
  专家介绍,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鱼肝油相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297号)已明确,鱼肝油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俗,不属于普通食品,因此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鱼肝油产品的属于违法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人士透露,针对前一阶段各地的查处情况,为做好后续查处工作,切实保障鱼肝油产品安全,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对于黑窝点非法生产鱼肝油产品的,按照食药监办电〔2014〕8号文要求,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超出许可范围,包括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鱼肝油产品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鱼肝油产品予以查处。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举一反三,严厉查处超范围、或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鱼肝油的黑窝点。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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