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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频动 今年医药行业料增量不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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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08:3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现在每到周五,药企就有些紧张和繁忙,因为医药管理部门喜欢周五发布政策。这不,上周五,浙江和四川就发布了2014年药品招标征求意见稿,辽宁朝阳发布了二次议价通知。

随着医改的深入,今年可说是医药政策最频繁的一年。对医药行业来说,有三保合一、大病保险试点、低价药新政等利好,但在药品降低的指引面前,今年药企利润率的下降已成趋势。

药品降价已成政策重心

与此前福建招标政策唯低价广受批评不同,上周五浙江的招标征求意见稿有了很大的改变,推出了一个新的用语—性价比适宜,同时,在其双信封模式中,规定质量与价格的比例为6:4,体现了质量优先的原则,但降价是必须的。

四川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基本药物,在质量入围后取价格最低者为中标企业,对非基本药物,取投标企业在周边5省市中标价的次低价为挂网限价,并在与医疗机构谈判后确定中标者。其指向同样是药品降价。

同样在上周五,辽宁朝阳发布了二次议价通知。药品二次议价是指在省一级招标确定中标者后,即中标价格确定后,地区在具体采购中还要与药企议价,即价格再下降一块。这一做法,浙江早就尝试了,并被辽宁朝阳、北京、上海的一些地区借鉴,福建三明要求药品价格再下降30%,将这一做法推至极致。如果三明的做法被广泛推行,药品出厂价将降无可降,药企的利润自然是大大缩水。

浙江和四川的招标方案对各类药企的影响不一样,一是独家品种,尽管要求降价,但价格还在药企控制范围内;二是质量优秀的品牌和通过新版GMP的药企,因为有加分,不用完全拼价格,简单看来利润率要高些;三是在常规品种的争夺中,浙江方案规定了“一个最低价、两个最高分”,以及“取消企业销售规模分值”,意味着大药企不一定占优势;四是浙江方案中,基药药物中的中药针剂,要求降低幅度最高达20%,抗生素的降价幅度最高也达15%。这显然对中药企业和以抗生素为主要产品的药企不利。

推行整体控制药品费用

其实,药品价格链上涉及多个环节,第一个是价格,其次是药物的用量,再次是整个市场上不同药(包括创新药、原研药、仿制药等)品种组合构成情况。控制药价只是单纯控制了其中一个部分,药品费用控制应该从供需两方面考虑,供方考虑药企、流通系统,需方则是医院、医生、药量、患者。今年以来,除了要求药企降低药品价格外,医药管理部门也在尝试从需方去控制药品费用。6~8月,安徽、四川、江西等地在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探索按病种付费;8月18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发出《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确定了门诊、急诊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常见多发病共计53类。这是首个按照卫计委的要求明确提出静脉输液的管理规定与具体要求措施的省份。安徽一直是医改的先行者,被称为医改风向标,其他省份效仿的概率较高。

按病种付费的政策,医院会主动控制药费,因此,会更多地选择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对国内药企是利好。而限制输液政策显然对大输液、中药注射液企业不利,对口服液有利。

低价药政策各地不一

上周末,有媒体报道,9月份国家卫计委将督查各地低价药执行情况。低价药政策被药企视为今年最大的利好,但从目前各地的动作来看,这一判断还为时过早。

浙江招标方案中定义的低价药包括二部分:一是既是基药又是低价药的品种,即基低药;二是与浙江原先的廉价药物目录重叠的品种,剩余的低价药物以后第二批招标。同时,浙江对低价药以历史价格作为采购参照,只进行技术标评审,最多中8家,并规定采购价格高于参照价30%及以上的,应暂停交易。所以,低价药想在浙江提高到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有难度。

四川的规定则比较简单:常用低价药品:按日均服用费用标准3元/5元的限价内随时挂网采购,前提当然是要先中标。

综观今年以来的医药政策,药企的利润率下降是必然的趋势,除了独家重磅、优质和质量控制好的药企外,今年大多数药企可能是增量不增收,而大输液、中药注射液等企业可能还是收入的大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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