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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工作制度
1、依据调配技术常规,及时、准确地调配本院处方。
2、根据临床需要制备制剂;严格按照规范加工、炮制中草药。
3、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树立“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剂制备,药库管理、药品检验及中草药加工炮制等各项工作制度。
4、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6、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采购、供应、保管、统计和报表等工作。
7、密切配合临床,积极开展药学科研工作。
8、担负医药院校学生实习;接受基层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及对基层医疗单位药剂人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药剂科所属各科技术岗位必须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并由药师以上人员担任负责人。
10、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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