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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您注意安全保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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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4:1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将于12月1日生效的《药品管理法》正式将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列入其中,然而江苏南京目前还没有一家药店拿到GSP“通行证”,这对单纯依靠“价格战”参与市场竞争的药店而言,无疑是“一记重拳”。

  省药监局的戴苏通处长对记者说,政府依法强制推行GSP标准,旨在控制药品在流通环节中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所有因素,以一整套科学管理程序为老百姓划一道保障用药的“绿色安全线”,从而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这势必导致零售药品市场重新“洗牌”。据介绍,去年底全国共有67家批发、零售连锁或大型零售药店先期进行了GSP认证试点,江苏仅百信药房、扬州医药总公司和无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试点提前开始办理审批手续。而按照国家药监局通知要求,GSP认证工作在2004年底之前必须完成。有关专家估计南京目前400多家零售药店中,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规模小、管理混乱的药店很难过关。

  值得注意的是,“药品有效期”向来是大多数消费者“遗忘的角落”,家住雨花西路的王先生经常购买一些刚刚过期不久的打折降价药品,还向亲朋好友推荐。按照GSP要求,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必须无条件销毁,像王先生这样的买家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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