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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杜绝患者“等钱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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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4 13:0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陕西西安
生意社3月2日讯 根据中国政府网1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国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近年来,随着基本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仍有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导致“等钱救命”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针对此,指导意见说,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各省(区、市)、市(地)政府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中央财政对财力困难地区给予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指导意见明确了救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基金由当地卫生部门管理,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成立由当地政府卫生、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捐赠人、媒体人士等参加的基金监督委员会。基金独立核算并进行外部审计。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指导意见,实施应急救助要建立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卫生部门、基本医保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基金管理机构等都要明确各自职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施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救助对象急救后发生的欠费应设法查明欠费患者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要尽责追讨欠费。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已经开展应急救助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政策,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2 金币 +29 收起 理由
jiejieczwx + 9 亲!我是打酱油得~!
飞羽星星 + 11 内容的消息是好的但是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也.
单身王子 + 2 + 9 亲!我是打酱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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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4 13:10: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西安
感觉医疗是越来越规范了   可是房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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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4 13:35: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北碚区
我一直都是等钱活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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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3-4 14:29: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云南昆明
没有实质性的作用还是依然看不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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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3-7 23:0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永远都是说一套,做一套,不符实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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