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验标准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全国各级药品检验机构: 为促进药检系统标准数字化管理及共享工作,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依托基本药物质量信息平台,开发了检验标准管理系统。为充实标准数据,我院信息中心于2012年11月2日发出《关于开展检验标准收集工作的通知》“中检信息函[2012]255号”。通知得到全国各级药检所(院)的热烈响应,大多数药检所(院)反馈并提供了本单位的数字检验标准全文及目录。在以北京、广东等所数字标准基础上对标准数据库进行了扩充与完善,系统已具备试运行条件。 系统定于2013年1月4日10:00开始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检验标准数据仅作参考,不作为检验依据。系统通过基本药物平台面向部分省、市所开放,请各所保障平台的畅通,同时鼓励大家使用和上传标准,共同建设、共享资源。若有大量标准提供,也可通过邮寄光盘方式至中检院信息中心进行批量上传(地址见后)。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指定一名标准管理人员,负责联系此次的系统试用工作。目前系统在标准的分类方式、关键字段的全面性、软件的易用性、标准上传及审核方式、溯源及留痕等功能还有待完善。各单位在试用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系统留言功能、QQ技术支持群、电话、来信等方式反馈,在广泛征求大家意见基础上,我们会尽最快完善系统,早日正式应用。 系统试用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系统通过基本药物平台的访问方式: http://zgyj.nifdc.org.cn/jianybz 系统登陆账号请与中检院信息中心联系,关于检验标准管理系统的技术及使用说明可通过登录系统后在首页“帮助”栏目中查看。 二、系统技术支持、交流群: QQ群号:237856288(加入前请说明所在单位、姓名,进入后请及时修改群名片为“单位+姓名”格式) 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中检院信息中心: (二)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信息中心007房间(100050) 四、 本系统资源只供全国药检机构使用,不得提供给无关机构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