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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与糖皮质激素合并眼局部给药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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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13:1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南岸区
眼局部给药存在许多抗菌制剂中加入糖皮质激素。虽然这类制剂具有抗菌、抗炎、加速治愈过程的优点,但有诱发真菌或病毒感染、延缓创伤愈合、升高眼压和导致晶状体混浊等风险,因此不应当随意使用,除非患者是在眼科专科医师的密切监护下。特别是不能给尚未确诊的“红眼”患者开具这类药物,因为这种情况有时是由于难以诊断的单纯性疱疹病毒感染所致。如果使用这类制剂,不应当超过10日,并在使用期间应当定期测量眼压。

应用糖皮质激素存在三个主要危险:
(1)加重病毒性、细菌性、真菌性和阿米巴原虫眼部感染的病情,导致角膜溃疡,损伤视力,甚至失明。
(2)易感个体中眼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制剂可能会继发糖皮质激素性青光眼。
(3)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继发糖皮质激素性白内障,其风险随着用药剂量和持续时间的增加而增加。
     眼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角膜和巩膜变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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