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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药品管理制度(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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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18:1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柳州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暂行)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沙发
发表于 2011-6-3 20:06: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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