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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28条”专项政策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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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4 11:00: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日,省药监局联合省经信厅印发了《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经信和药监部门共同出台的化妆品产业发展方案。


一、主动担当作为,推动顶层设计


近年来,浙江省化妆品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具有领先的生产基础和多元的市场营销网络,产业聚集态势明显。全省现有化妆品生产企业550余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化妆品工业产值、进出口额、注册备案产品数量均位列全国第三位。浙江省局树立“发展就是最好的监管”理念,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主动谋划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主动梳理产业发展状况,系统分析问题,并通过向省政府报送专报、推动政协提案等方式,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对化妆品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5月,省政府召集省药监局、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统计局等部门专题研究化妆品产业发展问题,并明确由省经信厅牵头,会同省药监局出台具体产业发展政策意见。经过认真开展调研,联合起草《方案》,广泛征求意见,7月13日《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提出,集聚高端要素、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优势,将浙江建设成为中国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化妆品产业高地。到2025年,全省化妆品产业年销售收入超200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行业领军企业3家,拥有5个以上国际知名品牌,培育一批新锐品牌,浙江美妆品牌产品占国产美妆市场份额25%以上。


二、强化规范管理,筑牢安全基础


强大的监管造就强大的产业,《方案》围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新理念新要求,紧盯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水平提升,要求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基础,确保浙江美妆安全水平处于全国第一方阵。一是加大规范管理力度。《方案》要求深入贯彻新条例要求,强化化妆品检查、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开展浙江美妆质量提升和美丽消费示范工程,推进“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精准治理,建设数字监管平台和网络化妆品监测中心,启动浙江美妆品种数据库和公众查询平台建设。实施“信用+”监管,全力打造化妆品创新监管服务示范区。二是打造检测服务平台。实施化妆品检测评价能力提升工程,以省食药检院为龙头、市级食药检院为重点、第三方检验机构为补充,补齐功效验证服务能力短板,着力打造高水平公共检测服务体系。三是加快提升化妆品品质。推动美妆行业浙江名牌产品培育和“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树立品质意识,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实施化妆品行业提标贯标行动,推进重点企业化妆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


三、加快强链补链,打造化妆品产业高地


《方案》充分考虑浙江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围绕打造美妆大产业、塑造美妆大品牌、搭建美妆大平台、构造企业大梯队、构建美妆新业态、铸造人才新优势和营造发展新环境等方面,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推动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化妆品产业集群。


一是打造美妆大产业。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打造标志性美妆产业链,推进化妆品企业集聚集群发展。以原料备案制度改革为契机,大力发展功能性原料、香料香精等原辅料上游产业。把杭州打造成为“研发+人才+总部经济”的全省化妆品产业中心,抓好杭州网络化妆品销售、义乌化妆品出口商贸和宁波舟山的进口产业三大平台建设。二是塑造美妆大品牌。支持化妆品企业加大对天然安全和高科技高功效原辅料的研发,多开发中国传统或浙江特色原料,增加中高端化妆品供给,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精品,研发富有地方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化妆品。三是搭造美妆大平台。以湖州美妆小镇为核心,以金华彩妆工业园区为重点,建设化妆品产业平台。支持重点企业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搭建高能级科创公共平台。四是构建美妆新业态。依托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开辟浙江美妆专区。支持企业与阿里巴巴平台“春雷计划”有效衔接。提升“网红带货”。引进培育美妆领域流量网红,建设网红直播中心。五是营造发展新环境。加大政策支持,支持各地有效整合年度各类用地,统筹安排化妆品的产业用地需求,灵活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支持符合条件的化妆品生产的重大项目申报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统筹省转型升级资金等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鼓励化妆品企业主要集聚地设立美妆产业基金。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加强对化妆品产业的金融支持,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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