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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备案后,是否可以申请再次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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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发表于 2019-10-24 15: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郑州
目前有一个原料药,17年以前已经申报且发补,完成了补充资料,但是在发补过程中,生产地址发生了变更,正好又赶上原料药备案制,国家接给了个备案号,状态为“I”。但是,如果以此状态存在,估计很难得过制剂厂家的关联,我们想申请再次审评,就目前的法规,仿制国内的原料药可以单独审评,我们想着审评通过后,不是就能给了“A*”了吗,这样有助于制剂厂家的关联。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不知该如何申请再审评,以及是否可以申请再审评?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4 17:21: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登记为“I”的国内仿制原料药就只能等着制剂厂家关联吗?能再次启动审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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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4 17:22: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登记状态为I的仿制原料药,只能等着制剂厂家关联审评吗?能不能再次启动单独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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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9-12-7 10:25: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如何进行单独审评审批呢,期待大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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