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论坛

查看: 77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多种微量元素制剂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8)要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8-8-3 14:4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多种微量元素制剂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8)要点


  背 景


  微量元素是指占生物体总质量0.01%以下,且为生物体所必需的一些元素,如锌、铜、锰、硒、氟、碘、溴、铁等。 健康人摄入均衡膳食可获得充足的微量元素。 临床上,患者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经口进食而需要接受肠外肠内营养支持时,微量元素的供给就成为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通常来说,肠内营养制剂一般都添加了足够的微量元素;然而肠外营养时,微量元素需要以复合制剂的形式通过配制流程进行添加,以防止营养不良的发生。


  本共识旨在基于循证医学原则,为接受肠外营养的患者提供微量元素应用建议。


  20世纪60年代以来,肠外营养逐渐成为临床上为经胃肠道无法正常进食的患者进行营养支持的主要手段。但是随着对患者整体健康研究及对能量合成代谢中微量营养素作用理解的深入,补充微量营养素(包括维生素及微量元素)已经成为肠外营养的必要环节。


  研究结果显示,老年及儿科患者更容易发生微量元素缺乏。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接受家庭肠外营养(HPN)患者的增多,此类患者微量元素缺乏的状况也受到重视。目前,营养支持的观念已由满足患者蛋白质、能量需求发展到满足微量营养素(包括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在内的全方位人体需求。


  推荐意见:


  1. 营养支持在疾病治疗中发挥重要作用,微量元素应作为临床营养支持方案的必要组成部分


  2. 肠外营养支持方案中应常规添加静脉用多种微量元素制剂。


  严重创伤、围手术期患者


  推荐意见:


  1. 对于严重创伤患者,应常规补充微量元素,同时加强锌、铜、锰等微量元素补充,促进创伤愈合。


  2. 外科大手术后接受肠外营养的患者,可按照居民推荐膳食摄入量进行复合微量元素补充。


  3. 对于接受减重手术后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患者,若为胆胰分流并十二指肠转流术,应考虑增加微量元素补充量,其中铜、锌的补充量应为居民推荐膳食摄入量的1~2倍。


  危重症与中重度烧伤患者


  推荐意见:


  1. 对于严重营养不良、中重度烧伤、脓毒血症、 全身性炎症反应综合征等重症患者,如果存在肠外营养适应证,在按照居民推荐膳食摄入量要求常规补充复合微量元素的基础上,同时监测血锌、硒和铜水平,根据监测结果适当增加锌、硒和铜补充量。


  2. 对于中重度烧伤患者,如果存在肠外营养适应证,在按照居民推荐膳食摄入量要求常规补充复合微量元素的基础上,早期强化补充锌。


  肿瘤患者


  推荐意见:


  1. 对于接受肠外营养的肿瘤患者,应常规补充复合微量元素。


  2. 肿瘤放化疗患者推荐给予复合微量元素以预防缺乏。


  肝 病


  推荐意见:


  需要营养支持的肝病患者经口饮食及肠内营养难以达到营养摄入目标时,推荐补充微量元素。


  儿科患者


  推荐意见:


  1. 新生儿及儿科接受肠外营养支持的患者应补充微量元素,以避免发生微量元素缺乏并影响生长发育。


  2. 对长期肠外营养的患儿应密切监测体内重金属水平。


  3. 鉴于新生儿和儿童肠外营养用药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考虑,临床应使用婴幼儿和儿童专用的微量元素补充制剂。


  关注多种微量元素制剂剂量


  近年来,肠外营养配制过程中外源性重金属污染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 欧洲和美国的指南中均提到,在成人患者配制全合一混合溶液时,应适当下调某些微量元素的剂量。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多种微量元素制剂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8)编写〕


  (本共识刊登于《中华外科杂志》2018年第3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2018.3.1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规则|(渝)-经营性-2021-0017|渝B2-20120028|前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药智论坛 ( 渝ICP备10200070号-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459号

GMT+8, 2024-4-28 15:18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