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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育龄女性临床管理共识》(2018)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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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 14:0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育龄女性临床管理共识》(2018)要点


  乙型肝炎(乙肝)病毒(HBV)母婴传播(MTCT)是导致慢性HBV感染的主要原因,即HBV阳性孕妇在妊娠期或分娩过程中将HBV传染给新生儿。如果对HBV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不采取任何免疫预防措施,70%~90%的新生儿会感染HBV,而新生儿一旦感染,90%以上会发展为慢性HBV感染。 自1992年我国开始将乙肝疫苗(HepB)纳入免疫规划管理,特别是自2002年HepB免费和2005年新生儿 HepB接种完 全免费以来,我国儿童和一般人群HBV感染率明显下降。2014年全国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0~4岁、5~14岁和15~29岁人群HBsAg流行率 分别为0.32%、0.94%和4.38%,与2006年相比明显降低,但育龄女性的感染率仍然在6%~8%。


  慢性HBV感染者可无任何临床症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正常,容易被忽视。加之既往对HBV感染途径认识不足,导致对乙肝患者歧视等原因,使很多人包括孕妇不知道自己是HBV感染者,妊娠后也不愿意主动去筛查,从而使新生儿感染HBV。


  一、妊娠前筛查与治疗


  (一)感染HBV育龄女性的临床特点


  感染HBV的育龄女性一般相对年轻,大部分处在免疫耐受期,即机体的免疫系统不发生针对HBV的免疫清除。处于免疫耐受期的感染者称之为HBV携带者, 其临床特点为: 血清HBsAg和HBeAg阳性,HBV DNA高水平,ALT正常,肝组织学无明显异常或轻度炎症坏死,无或仅有缓慢肝纤维化进展。


  (二)妊娠前筛查


  准备妊娠的女性应进行HBV血清学标志物的筛查,包括HBsAg、抗HBs、HBeAg、抗HBe和抗HBcIgG/IgM。一旦HBsAg阳性,应进一步检查HBV DNA、肝功能和肝脏B超,确定乙肝是否活动,并对疾病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应该明确的是育龄女性无论是HBV携带者,还是慢性乙肝(CHB)患者,甚至代偿期肝硬化,均可以正常妊娠。


  (三)治疗方案选择


  对乙肝活动的育龄女性应做到计划妊娠,妊娠前根据肝脏生化学、病毒学、血清学和影像学指 标,评估肝病严重程度及其对妊娠的承受能力,决定抗病毒治疗的时机和药物的选择。如果ALT< 5×ULN(正常值上限)患者可以正常妊娠,妊娠期定期监测肝功能,随时启动抗病毒治疗。而ALT>5×ULN或肝硬化患者应该立即抗病毒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妊娠。 抗病毒治疗药物可以选择口服恩替卡韦(ETV)或替诺福韦酯(TDF)或注射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FNα)。对于抗病毒治疗过程中意外怀孕的患者,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其中TDF对妊娠无影响,可继续妊娠。如用ETV治疗,也不需要终止妊娠,可换用TDF治疗后继续妊娠。如果应用PEG-IFNα治疗的患者,则需要终止妊娠。对于已经诊断为肝硬化且准备妊娠的患者,最好选用TDF抗病毒治疗。


  二、妊娠期治疗与管理


  (一)乙肝活动的治疗


  妊娠期间乙肝活动可能导致孕妇出现肝功能衰竭,危及孕妇生命,特别是有妊娠合并症的孕妇, 如妊娠肝内胆汁淤积、妊娠合并脂肪肝或妊娠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同时产后出血和产褥期感染的发生率也明显增高,特别是高龄和有妊娠合并症的孕妇更加危险。还可能对胎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 如发生低体重儿、胎儿宫内窘迫、早产、死胎或新生儿窒息等。因此,对妊娠期间乙肝活动的患者应该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此外,孕妇乙肝活动抗病毒治疗后,还应该对孕妇继续妊娠做出风险评估,确定是否终止妊娠。抗病毒治疗一般首选TDF,也可应用替比夫定(LdT),疗效评价、治疗时间和停药同一般CHB患者。


  孕妇乙肝活动风险评估及治疗时机选择:


  1. 若HBV DNA阳性,排除其他相关因素后, 出现ALT显著异常,>5×ULN的CHB患者或诊断为肝硬化的患者,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应立即开始抗病毒治疗。


  2. 若HBV DNA阳性,ALT在2~<5×ULN时可继续观察至妊娠24周,如果观察期间ALT升高>5×ULN,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如果ALT降低至<2×ULN,可继续观察至妊娠24周。如果ALT仍在2~<5×ULN范围,妊娠24周也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


  3. 若HBV DNA阳性,ALT正常或<2×ULN,无肝硬化表现,暂不需要抗病毒治疗,继续随访观察。在随访期间,如果出现ALT持续升高(ALT>2×ULN),立即开始抗病毒治疗。


  (二)慢性HBV携带者孕妇的管理


  慢性HBV携带者孕妇,尽管无乙肝活动,如果HBeAg阳性且HBV DNA>2×106IU/ml,其新生儿联合免疫阻断失败率较高。推荐HBV DNA>106IU/ml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开始口服TDF或LdT,并于分娩前检测HBV DNA。由于担心产后立即停药会导致孕妇乙肝活动,一般建议产后1~3月停药。近期一些研究显示,产后立即停药,安全性好,孕妇乙肝活动比例较低。其中121例HBV携带者孕妇产后立即停药,产后1个月随访发现安全性较好,仅有2例乙肝活动,及时治疗后病情稳定,未发生肝衰竭。


  三、产后管理


  (一)治疗管理


  妊娠期接受抗病毒治疗的CHB患者,产后未达到停药标准者,产后需要继续抗病毒治疗,其监 测及疗效评价同一般CHB。


  (二)母乳喂养


  如果母亲未服用抗病毒药物,新生儿接受规范的联合免疫后,鼓励母乳喂养。


  (三)新生儿管理


  1. 新生儿免疫  全部新生儿无论母亲HBsAg是否阳性,均应该全程接种3针 (016方案)重组酵母HepB,10μg/0.5ml,肌内注射。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应该在出生12h内,在大腿前部外侧肌肉或上臂三角肌内注射HBIG 100IU, 同时在另一侧大腿前部外侧肌肉或上臂三角肌内注射HepB,并在婴儿1月龄和6月龄时分别注射第2和第3针HepB(各10μg/0.5ml)。若第2针HepB延迟,但在3月内,应尽快接种第2针疫苗,第3针仍在6月龄时注射。如果第2针疫苗超过3个月,应尽快接种第2针疫苗,至少间隔2个月再注射第3针疫苗。


  2. HBV感染确定  对完成全程联合免疫的婴幼儿,应于接种第3针HepB后1个月,检查HBV血清学标志物,评价阻断是否成功。出生时外周血HBsAg阳性并不能作为新生儿感染HBV的指标,只有在7月龄后HBsAg阳性的婴幼儿同 时伴有HBeAg、抗HBc、HBVDNA阳性,才能 确认感染HBV。


  3. 低体重和早产儿疫苗接种  母亲HBsAg阳性,新生儿应在出生12h内在不同部位接种HBIG100IU和重组酵母HepB 10μg/0.5ml,并于1、2和7月龄各注射1针重组酵母HepB 10μg/0.5ml。


  4. 婴儿乙肝免疫接种效果评价


  (1)免疫接种成功:


  (2)发生母婴传播:


  (3)免疫接种无应答:


  四、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1: 育龄及准备妊娠女性均应该筛查HBsAg,阳性者需要检测HBV DNA(A1)。


  推荐意见2: 感染HBV的女性妊娠前应做肝功能、影像学或肝脏病理学检查,根据疾病严重程 度评价妊娠的风险(A1)。


  推荐意见3: 血清ALT>5×ULN CHB或乙肝肝硬化患者应立即开始抗病毒治疗,病情稳定后再妊娠(B1)。


  推荐意见4: CHB女性如选择PEG-IFNα,治疗期间应避孕,治疗结束6月后再妊娠。如治疗期间意外怀孕,建议终止妊娠。如选择TDF治疗, 治疗期间可正常怀孕;如选择ETV治疗,意外怀孕后应换用TDF,可以继续妊娠(A1)。


  推荐意见5: 孕妇ALT2~<5×ULN,可密切观察,如ALT>5×ULN,应进行抗病毒治疗 (B1)。


  推荐意见6: 对有肝功能失代偿风险的孕妇应立即抗病毒治疗(A1)。


  推荐意见7: 孕妇治疗药物可选择TDF或LdT,每1~2月监测肝功能及病毒学指标。分娩后应继续抗病毒治疗,停药原则同一般CHB(A1)。


  推荐意见8: 根据肝功能及妊娠状况及其他合并症确定分娩方式(A2)。


  推荐意见9: HBV携带者孕妇应每3个月监测HBVDNA及ALT,ALT在2~<5×ULN时可继续观察至妊娠24周,如果观察期间ALT升高>5×ULN,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如果ALT<2×ULN,可继续观察。如果ALT仍在2~<5×ULN范围,妊娠24周也应进行抗病毒治疗(A1)。


  推荐意见10: HBV DNA>2×106IU/ml、ALT正常孕妇在妊娠24~28周开始抗病毒预防母婴传播(A1)。


  推荐意见11: 抗病毒药物预防HBV母婴传播首选TDF,也可以选用LdT,曾经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的孕妇选择TDF,产后即可停药(A1)。


  推荐意见12: 妊娠期未使用抗病毒药物的产妇,产后4~6周应复查肝功能及HBV DNA,如肝功能正常,每3个月复查1次,至产后6月(B2)。


  推荐意见13: 妊娠期服用抗病毒药物的CHB产妇,产后应继续抗病毒治疗,并根据病毒学应答情况,决定是继续原治疗方案,还是换用其他NA或PEG-IFNα继续治疗 (B2)。


  推荐意见14: HBV携带者孕妇妊娠期口服NA并于产后停药者,产后4~6周复查肝功能及HBV DNA,如肝功能正常,每3个月复查1次, 至产后6月。如果乙肝活动,应该抗病毒治疗(A2)。


  推荐意见15: 产后乙肝活动的患者抗病毒治疗方案根据病毒学和血清学特点选择NA或PEG-IFNα(A2)。


  推荐意见16: 继续口服NA药物的产妇一般不建议哺乳。已经停药的产妇,其新生儿联合免疫后可以哺乳(A2)。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育龄女性临床管理共识》(2018)编写〕


  (本共识刊登于《中国病毒病杂志》2018年第3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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