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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断了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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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CDE印发《细胞制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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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2: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3. 动物种属选择
非临床评价应选择合适种属的动物进行试验,所选动物应对细胞治疗产品的生物反应与预期人体反应相似,动物模型选择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生理学和解剖学与人类具有可比性,注射/移植处的解剖学部位;
        对于基因治疗所用病毒载体或微生物载体感染和复制的容许度/敏感性;
        对人类细胞制品或携带人类转基因的细胞制品的免疫耐受性;
        临床给药系统/流程的可行性,转运特定剂量的细胞到治疗靶点的可行性;
        免疫缺陷动物的可用性,可实现对产品进行长期安全性评估。
如果缺乏相关动物,可以选择体外实验、同源动物模型、基因敲除及转基因模型,人源化动物等开展试验,以研究细胞治疗产品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药理、毒理学特性。另外,可考虑采用疾病动物模型进行药理毒理学评价。由于细胞治疗产品的特性(如产品效应持续时间延长、在体内持续存在、在细胞产品与疾病环境间复杂的作用机制、侵入性的给药途径),疾病动物模型可能更适合评价这些产品的活性与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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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2: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4. 给药方式(途径)
非临床评价中,细胞治疗产品的给药方式应能最大程度模拟临床拟用给药方式。如果在动物试验中无法模拟临床给药方式,临床前研究中需明确替代的给药方式/方法,并阐明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当使用特殊的给药器械(装置)进行给药时,非临床试验采用的给药器械系统必须与临床一致,否则应说明实际使用的给药器械系统的理由。申请人应提供足够的数据,以判断给药器械系统的安全性,给药器械系统的评价可以单独评价,也可以与细胞治疗产品一并评价。
5. 受试物分析
考虑到细胞特性分析方法的复杂性,在生产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报告的基础上,至少应开展细胞计数、活细胞比例测定,与药学研究要求一致,其他细胞属性及制剂质量分析等根据具体情况由研究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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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3: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二)药效学研究
药效学研究应采用可靠的方法验证细胞治疗产品的基本治疗原理,研究细胞治疗产品的归巢能力和免疫调节功能,观察特定细胞因子和/或特定基因表达情况,确定生物学效应标志物。试验设计应考虑细胞治疗产品作用机制、疾病的周期长短以及给药方式等因素,结合细胞治疗产品制品的特性和存活时间。
应采用多种动物模型完成细胞治疗产品的药效学评价,所选动物模型应接近于人类疾病病理生理过程的实验动物。当动物模型不能完全反映人类疾病的病理生理过程时,应考虑采用替代模型和体外实验;若无法找到替代模型,应考虑制备动物来源的类似细胞治疗产品来进行药效学评价。当临床上需要采用特殊给药方式在小动物试验中无法实现,以及采用临床相似用量时,小动物无法给药的,建议选用大动物进行。
(三)药代动力学研究
药代动力学研究应能阐明细胞的体内过程以及伴随的生物学行为,传统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方法可能不适用于细胞治疗产品的研究,应根据细胞的类别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动物模型,一般考虑雌雄各半如选择单一性别动物需说明原因;根据研究目的及检测指标的临床价值建立合适的生物分析方法并进行必要的验证;进入动物体内的人源细胞可能由于其免疫原性而影响细胞测定,在检测方法建立及结果分析时应给予考虑。药代动力学研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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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3: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1.生物分布
分布是指细胞给予机体后最初的存在部位,包括血液及各种组织内的存在;初期的分布受血流影响较大,也与细胞的特异性相关;生物分布研究必须考虑取样的代表性和一致性,在实验周期内至少选择三个时间点进行研究。应采用一种或多种细胞追踪方法,并阐述方法的科学合理性。可选择的技术方法有影像技术、PCR技术、免疫组化等。
2.细胞迁移、定植(归巢)、分化
初期分布后,细胞会发生迁移、定植在某些组织或进一步分化成功能细胞发挥其治疗作用;细胞治疗产品的分布及持续存在时间(Persistence)是影响细胞治疗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最重要因素,应进行与动态观察,必要时直至这些细胞的消失或功能丧失。
3.细胞在体内的生物学行为
代谢研究还要关注细胞在体内的增殖、生物分子的分泌以及与宿主组织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还包括细胞治疗产品的介质(辅料成份)及分泌的生物活性分子引起的周围组织反应。
4.对于基因修饰细胞的特殊考虑
对于基因修饰的细胞,为证明基因修饰的治疗原理,需要进行目的基因的存在、表达、以及表达产物的生物学作用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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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3: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四)安全性评价
1. GLP遵从性要求
细胞治疗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应遵从《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LP)的要求。建议最大限度地遵循GLP规范,但由于细胞治疗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存在着明显的技术复杂性,对于某些在非GLP状况下开展指标检测,应予说明并评估其对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完整性的影响,进而评估其对细胞治疗产品总体安全性评价的影响。
2.安全药理学试验
细胞在体内分泌的活性物质可能会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功能等产生影响;细胞本身分布或定植于生命器官,细胞产品的处方成份等也可能影响器官功能,因此对于细胞治疗产品应考虑进行安全药理试验。如果毒性试验发现有潜在风险,应补充开展有关安全药理试验以确认其非预期的药理学作用。
3.单次给药毒性试验
拟用于人体的细胞治疗产品需要进行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通过该试验可获得剂量与全身和/或局部毒性之间的剂量-反应关系,有助于了解其毒性靶器官,为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剂量设计提供重要参考。单次给药的观察时间应长于常规的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因为细胞在体内存活时间长,其生物学作用也会持续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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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3: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4.重复给药毒性试验
试验设计应包含常规毒理学研究试验的基本要素,并结合细胞治疗的特殊性设计,以期获得尽可能多的安全性信息。
动物种属选择:通常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对于可能因免疫原性导致细胞无法在动物体内存活的产品,可选择免疫缺陷的小鼠或大鼠进行试验。如果有足够的资料支持细胞产品不会因免疫原性导致细胞无法在动物体内存活,则可以选择合适的非免疫缺陷动物进行试验。如细胞治疗产品涉及支架或给药装置,且由于体型较小而无法在啮齿类动物进行给药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大动物进行试验。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雌雄动物进行试验,如有特殊适应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一性别动物。如果无相关动物,非相关动物试验对评价生产工艺过程、全处方的安全性及非靶效应也具有价值。
剂量组设计:参考重复给药毒性研究指导原则,但至少包含临床拟用剂量或药效剂量、以及高于这一剂量的组别,结合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设置合适的对照组。
观察指标:除常规观察指标外,结合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观察指标,如:选择性组织,如给药部位及可能的增生性病变,以确定是否存在人源细胞;评价物种特异性原发肿瘤(啮齿或人类)。并应观察细胞治疗的特殊指标,如输入细胞的存在、生物活性分子的分泌、免疫反应、与宿主组织的相互作用等;如果结合开展其他试验,则应设置相应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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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3: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5.免疫原性和免疫毒性试验
免疫原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同源或非同源治疗、给药部位、细胞的成熟状态、给药次数、免疫性疾病以及免疫系统的衰老情况等,需要结合产品特点及临床应用设计免疫原性评价。在进行免疫原性评价时应充分考虑动物模型与临床患者的差异,需要尽量选择与人体对受试物反应接近的动物种属进行免疫原性评价。由于人源性的细胞治疗产品对于实验动物而言是外源异物,在动物中极易产生免疫原性反应,尽管此类免疫原性反应并不能预示在人体也同样会产生类似免疫原性反应,但可提示此类风险的存在。另外,除细胞治疗产品中细胞本身导致的免疫原性外,还需关注细胞治疗产品如诱导多能干细胞等的制备过程中所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如培养基、强制表达的基因产物等,也可能产生的免疫原性反应。因此,有必要对细胞治疗产品中全新的组成成分进行分别的评价。
细胞治疗产品在治疗过程中除可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原性反应外,还可通过作用于或调节免疫系统产生免疫毒性。对于主要通过作用于或通过调节免疫系统而起药效作用的细胞治疗产品,其细胞治疗诱导的免疫毒性尤应值得关注。以肿瘤的免疫治疗为例,细胞治疗产品诱导的免疫毒性风险主要包括3类:非肿瘤组织的靶向毒性、肿瘤组织的脱靶毒性以及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由于不同疾病状态下的动物可能对细胞治疗产品的反应不同,可以选择正常动物和疾病模型动物分别进行免疫毒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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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4: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6.致瘤性试验
细胞治疗产品的致瘤性风险取决于产品中不同细胞的分化状态、生产过程中采用的细胞培养方式引起生长动力学改变、基因修饰细胞的转基因表达(例如多种生长因子)、诱导或增强宿主体内形成肿瘤的可能性、以及目标患者人群等,需要根据以上特点进行综合考虑。
致瘤性试验必须使用临床拟用产品进行试验。由于免疫排斥,人源性细胞治疗产品的致瘤试验一般推荐使用免疫抑制的啮齿类动物进行试验。
7.生殖毒性试验
细胞治疗产品的生殖和发育毒性评价主要是取决于产品的特性、临床适应症以及临床拟用人群,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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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0 17:14: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8.遗传毒性试验
对于人源的细胞治疗产品,除非该产品与DNA或其他染色体物质存在直接的相互作用,否则无需进行遗传毒性试验。
9.特殊安全性试验
应对局部耐受性、组织兼容性及对所分泌物质的耐受性进行评估。
10.其他毒性试验
对于采用基因修饰的细胞治疗产品,需关注有复制能力的病毒产生(Replication-competent Viruses,RCV)和插入突变,特别是致癌基因的活化。在其生产质量评估阶段可对RCV形成风险进行评估,并应对其导致的插入突变风险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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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0 17:15: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六、        临床研究
当细胞制剂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时,应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要求。临床试验的研究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临床安全性评价、药代动力学研究、药效学研究、剂量探索研究和确证性临床试验等。根据不同细胞制剂的产品性质,可酌情调整具体的试验设计。
鉴于细胞制剂特殊的生物学特性,在临床试验研究中,需要采取不同于其它药物的临床试验整体策略。为了获得预期治疗效果,细胞制剂可能需要通过特定的手术措施、给药方法或联合治疗策略来进行给药。因此,在临床试验方案设计中应一并考虑。
细胞制剂很多特有的性质也会影响其临床试验的设计,包括产品特性、生产特点以及临床前研究的结果等。
(一)受试者的保护
受试者的选择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选择宗旨是能使研究受试者的预期风险与潜在获益经过慎重评估,同时能实现研究的科学目的。
在早期临床试验阶段,所预期的获益或风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预期作用持久或永久以及侵入性给药等高风险特点的细胞制剂,在试验中不应采用健康志愿者。
选择患者作为受试者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和疾病的不同阶段以及现有治疗手段,如果不能获得有效的治疗,特别是不可治愈性疾病重度致残和危及生命时,患者接受细胞治疗临床研究是合理的。同时应确定并减小受试者可能承担的风险。
在受试者的选择中,还应关注,如果患者将来需要通过细胞、组织或器官移植治疗其疾病,异体细胞制剂诱导产生的抗体可能会影响到移植的成功率。
受试者选择可能影响临床试验的风险和获益,应尽可能减少风险、扩大分析结果的能力,并提高对个体受试者和社会的获益。
对受试者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获益应在知情同意书中给予充分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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