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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食药监管体系18年内启动了4场改革。全国各地的改革尝试又形成了以天津为代表的整体合一模式、以浙江为代表的基层整合模式、以深圳为代表的统分结合模式,而甘肃则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2013年开始的改革,主要是围绕解决长期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多头管理、乡镇(街道)等基层‘短腿’、县域技术监督‘空白’等体制瓶颈,坚持建立权威、统一、专业的单一食药监管模式。”甘肃省食药监局宣传处处长李开银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直抵最终端的监管
2013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启动新一轮食药监管体制改革。
“甘肃省没有机械地落实国务院的改革部署,而是借改革的机遇,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困绕食药安全监管的体制瓶颈,创造性地完成改革任务,一举建成覆盖全省、统一权威的‘四位一体’监管体系,为解决食药安全问题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李开银表示。
但是为了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远没有李开银想象的那么简单。一个原本没有太多历史积累的部门,缺人、缺编制、缺地盘。但是多番改革之后,手头的任务却加重极多。
“2013年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各级政府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工商、质监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然而政策实际推行困难重重。加之财力和编制硬约束,许多地方也无力新设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对本报表示。
“与此同时,中央要求各地在机构中将市县政府机构数量控制在18~22个,强调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但现实中地方政府机构数量普遍超编,随着工商、质监部门属地分级管理,机构数量超标问题更为严重。一方面是食品安全问责压力,另一方面是机构改革的政绩动力,于是整合职能相近的市场监管部门成为地方政府在政策过程中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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