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真的要降药价了。日前,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暂行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交易办法》),对广东药品采购、交易、配送等多方面进行明确。11日,记者从省卫计委了解到,今年9月2日起,广东将严格执行《交易办法》,近4万种品规药品将全部上线交易,率先采用比价交易原则,通过“以量带价”以及让国产仿制药品和过期专利药同台竞争等手段,让药价虚高的情况得到有效降低。省药品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测算,降价最高可以降一成。
调整
基层医院可“抱团议价”
“2015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政策和改革文件。我们将要执行的《交易办法》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和创新。”据省卫计委药政处处长吴景赠介绍,这些调整主要包括:调整竞价周期、双信封评审方式、药款结算时限、药品分类采购方式、药品层次划分等。
记者了解到,此次《交易办法》明确,今后将广东药品的采购,由此前的“月月竞价”调整为“季度竞价”,“主要考虑月月竞价过于频繁,采购量不能充分集中,而且,企业更容易进行围标等违规操作,体现以量带价,达到促进竞争、减少围标的目的。”省医疗药品采购中心主任杨哲表示。
就议价方式而言,如今在医疗机构自行议价的基础上增加了“自主联合或委托议价”两种议价方式。此前,就有不少社区医院抱怨,相较大医院,基层医院药品采购量不大,议价能力也不强,导致药品很难采购齐全,即使采购到了,价格也较为昂贵,这也导致患者在基层医院买不到一些药品的情况。
吴景赠认为,交易办法增加这两种议价方式,不仅能提高医疗机构的议价能力,也可降低议价成本。“因为医院过去是‘单打独斗’,如今‘抱团取暖’,量上去了价格也就下来了。”而他也特别指出,过去的“月月竞价”被调整为“季度竞价”,医疗机构采购量更大、更集中,按照“量价挂钩、价低者得”的原则,生产企业竞价降价的积极性也会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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