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论坛

查看: 50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6年,这7项政策牵动互联网医疗企业的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6-7-29 11:03:3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


一、医药分开,取消医院药品加成

        政策解释:医治和用药分开,改变医院以药品收入为主的现状,取消医院药品加成,与此同时,提高医生的医疗服务价格。

        尝试案例:2012年7月1日起,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5家市属医院分三批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内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医药分开。这意味着,除市属医院外,中央、部队及企业下属的公立医院也将进行改革,借鉴上述5家试点医院的经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药品零加成。

对互联网医疗的影响:

        网上药店有可能成为一个重要的受益方。医药分开意味着,药品的流通渠道将从医院转移到药店。商务部的一项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在中国,药品销售80%集中在医院,仅有20%在零售市场。而在发达国家,80%的药物流通渠道都在药店。

        因此,医药分开对零售药店来讲将是重大利好,其中当然也包括网上药店。不过,这一利好还需要有电子处方、网售处方药等政策的配合。



二、分级诊疗

        政策解释: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主要是为了缓解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实现医院资源的合理配置。

        尝试案例:目前已经有28个省份,1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分级诊疗试点。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5年已经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

腾讯投资的微医集团也在做分级诊疗的尝试,让时间不够用的专家或知名医生,与“有能力、有时间”的普通专业医生及基层医生,定期交流学术、传授经验,进而把“大医生、大专家”的经验,甚至转诊资源和会诊能力等转给基层医生,借此提升基层医疗的服务能力,实现分级诊疗。

对互联网医疗的影响:

        分级诊疗带来了医疗市场利益重新分配的机会,让微医集团这样的互联网企业能够搭建起分级诊疗平台,缓解大医院的诊疗压力。不过更大程度上,是互联网医疗企业在反向推动分级诊疗的实现和完善。



三、取消医生加号

        政策解释:指医院统一号源管理,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

        尝试案例:今年年初,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推出构建公平有序就医秩序、打击“号贩子”的八条措施。其中强调落实“实名制”挂号,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等。紧接着,四川华西医院宣布从3月7日起,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和现场加号。

对互联网医疗的影响:

        整体上,取消医生个人加号条是打击“号贩子”的重要举措。但对于一些以在线挂号、加号类的平台来讲,业务会受到一定影响,尤其与医生个人合作加号的商业机构,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四、电子处方
        政策解释:医生开具处方后,通过网络传输至药房,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计费,并作为药房发药和医疗用药的医疗电子文书。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

        尝试案例:2015年12月10日,“乌镇互联网医院”开出一张电子处方,号称“中国第一电子处方”,引起一时轰动,也让外界对网售处方药政策有了更多期待。

阿里巴巴与武汉市中心医院合作的“网络医院”也正在进行电子处方的尝试。患者在网上完成挂号、病例资料上传,通过视频与医生对话、问诊,医生开出电子处方,患者在家就可以收到药品和发票。

对互联网医疗企业的影响:

        电子处方的应用,是远程诊疗、网售处方药的前提,重要性你懂的。



五、网售处方药

        政策解释:指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处方药。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八条提到了允许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在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鼓励网售处方药的相关政策和意见也频频出台,但是处方药的网上销售依然未有突破性进展。

        尝试案例:2016年2月,湖北省食药监局批准九州通旗下电商的子公司“好药师”可以试点对武汉市中心医院门诊药房部分药品进行远程销售配送,并准予好药师在互联网上结算相关费用。具体的流程是,医生开具处方,传到好药师系统,然后好药师给患者配送到家。

对互联网医疗企业的影响:

        对医药电商来说,能否开放处方药销售将会是天壤之别。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非处方药物的市场规模为1783亿元,而全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逾1.3万亿元,处方药销售占据了药品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一旦放开处方药销售的话,医药电商则必将迎来井喷发展。



六、互联网医保支付

        政策解释:指患者在互联网渠道接受医疗服务后,可以通过医保账户结算、划款。受限于医保的地区差异、互联网平台与医院的财务系统对接等问题,医保在互联网渠道的应用还没有放开。

        尝试案例:主要有直接医保支付和“先自费,再报销”两种解决方案。

        一、2015年1月,浙江海宁的老百姓大药房首吃螃蟹,支持消费者网购刷医保。支付的过程很有科技范儿,消费者线上选购药品,选择医保支付,然后将进入一个人脸识别环节,通过电脑摄像头拍照,系统将对该照片与用户的医保卡照片进行对比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成功扣款。

        如果说老百姓大药房的纯属线上支付,那么沈阳地区的医保网购尝试则偏“线下”。2015年4月,沈阳开通医保网上便民购药服务平台“成大方圆”,参保人员可以选择货到付款,然后通过移动POS机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二、2016年年初,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开通支付宝结算诊疗费,其中包含了医保结算。患者先通过支付宝结算所有诊疗费,然后到门诊指定窗口使用医保卡进行医保结算,结算后将医保结算报销的金额返回支付宝账户。

对互联网医疗的影响:

        提高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用户积极性。



七、医师自由执业、多点执业

        政策解释:自由执业,是指获得执业资格的医生可以自主选择执业方式和执业机构,有选择“个体行医、合伙行医或者受聘于医院行医”的自由,让医生从“单位人”变成“自由人”。

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

        尝试案例:从2010年1月1日起,广东省开始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凡是具有副高职称且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最多3个执业地点多点执业。但似乎这一政策对医生的执业情况并没带来太大改变,医生对多点执业的响应并不积极。

        2014年12月,邓开伯教授在北京慈诚医疗开设工作室,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引起业界轰动。近年来,国内已经先后出现了超过30个“医生集团”(如张强医生集团、万峰医生集团、中欧医生集团、微医集团等),成为一些医生的自由执业选择。

对互联网医疗的影响:

        是很多互联网医疗企业来说,医生的自由执业是基本前提,尤其很多涉及医患互动的平台,医生的行为权限、收入等都将受到政策牵制。一旦医生自由执业政策放开,将有越来越多的平台服务与医生个人品牌,而非医院。


“拜欧控销”是国内专业的“创新医疗商品”宣传、推广、订单提交平台,控销平台由拜欧股份独立开发、运营,包括B2B和B2C等在线交易平台。 拜欧股份突破性的打通了B2B2C通路,通过软件技术实现厂家、经营企业、零售终端、个人、物流企业软件共享、数据无缝交换共享的企业,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落地实践运营,并实现多赢的现代医药电商企业。 拜欧控销专注于“创新医疗商品”的推广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B2B2C控销平台及技术,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打造医疗商品营销新通路,并对创新产品实现全程物流监管码跟踪。 拜欧股份也是少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同时获得网上批发和零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书》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医药推广销售企业。 同时拜欧股份也是全国首批在天猫医药馆拥有两个线上药店的企业(包括拜欧旗舰店、拜欧形象店)。 拜欧,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期待与你共谋发展!


(网摘文章备注:图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和管理员联系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规则|(渝)-经营性-2021-0017|渝B2-20120028|前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药智论坛 ( 渝ICP备10200070号-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459号

GMT+8, 2024-5-8 02:5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