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整治方式和时间安排上,略有差异。我们将各省(市)的情况整理如下:
一、广西自治区医械经营整治方式及时间安排
分为企业自查及整改、各市局现场检查、自治区局组织交叉督查、迎检四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及整改阶段:(2016年6月15日—7月15日),企业于7月15日前报送自查及整改报告给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二)各市局现场检查阶段:(7月15日—8月20日)。各市局于8月25日前将整治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三)自治区局组织交叉督查阶段:(8月20日-9月20日)。自治区局组织5个交叉督查组,交叉督查组人员由医疗器械监管处、局直属3个中心、部分市局人员等组成,对各市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交叉督查。
(四)迎接CFDA抽查阶段:(9月30日后)。
特殊要求:
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交叉督查期间的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交叉督查费用由自治区局承担。
2、公众举报之外,还要吸纳社会专家、企业及使用单位参与整治工作,形成社会共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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