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 中国经济网
5月5日,国家卫计委公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新政实施后,之前的166个药品价格文件同时废止。这意味着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即将实现市场化定价。
和其他价格改革一样,百姓最担心的是药价改革会不会越改价格越高?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有关部门仍将通过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贾洪波在做客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时表示,虽然发改委对于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上限“天花板”消失,但是仍有卫生部门对药品的招标价对药价进行约束,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则表示,要靠改革的方法来解决过去药价虚高的问题。
少一条缰绳能否拉住药价?
贾洪波表示,我们国家长期来,在药品价格实施两种管理的模式,一种管理模式是发改委对药品实施的最高零售价格上限限制,还有一个定价系统是卫计委下招标部门,在药品招标过程中形成的招标价,而招标价一般是比发改委的零售最高零售限价要低,“就像我们拴牛一样,有两条缰绳,一条是长的,还有一条短的。我们把长的割断了,牛也跑不了,因为有短的缰绳在这牵着呢。所以说,药品价格不会出现全面的大幅度的上涨。”
胡继晔以医改试点城市三明为例,“药品招投标系统使得三明的药品价格大跌,奥美拉挫钠从256块钱降到了不足十块钱,为什么药企绕着三明走?因为药品在这样的系统里卖不出高价,这就说明,我们要靠改革的方法来解决过去药价虚高的问题,让老百姓真真正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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