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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征求制剂注册管理办法(附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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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 15:26: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威海

为完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2月26日前,通过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63098758。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uxy@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5年1月26日
以下是详细内容: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与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调剂使用,以及进行相关的审批、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第四条 下列情形不纳入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范畴:
(一)中药加工成细粉,临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
(二)鲜药榨汁;
(三)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
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制剂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人,应当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但是必须同时提出委托配制制剂的申请。接受委托配制的单位应当是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配制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受托方持有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范围一致。
第七条 医疗机构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使用,并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明的诊疗范围一致。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八条 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应当进行相应的临床前研究,包括处方筛选、配制工艺、质量指标、药理、毒理学研究等。
第九条 申请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
根据中医药理论组方、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且该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含5年)使用历史的中药制剂,可免报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药物单次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临床研究方案、临床研究总结。
但是,如果处方组成含有法定标准中标识有毒性及现代毒理学证明有毒性的药材,或者处方组成含有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或者处方中的药味用量超过药品标准规定的,需报送药物单次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第十条 申请制剂所用的化学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并符合法定的药品标准。
申请制剂所用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符合法定的药品标准及饮片炮制规范。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制剂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制剂的名称,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药品命名原则命名,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使用的辅料和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制剂的说明书和标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申报的资料,在批准制剂申请时一并予以核准。
医疗机构制剂的说明书和标签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规定印制,其文字、图案不得超出核准的内容,并需标注“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字样。

沙发
发表于 2015-2-11 09:23: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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