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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鸟语禅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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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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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6 09:5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我在想对于慢性病用药还有没有必要备注?能不能在HIS系统中以诊断锁定处方,即只要是慢性病诊断,开一个月也不用备注;若非慢性病诊断,只要开立超过7天,系统就锁定处方,必须输入备注原因才让生成处方,这样是不是医师、药师都省事了?
我院是备注在药品行后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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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7-16 09:51: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糖尿病、高血压属于慢性病特殊病种可开一个月用量,不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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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7-16 10:06: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有的不宜拆零的可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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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7-16 10:08: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在2处标注慢性病并医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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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7-16 10:09: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高血压、糖尿病是慢性病,但胃炎、咽炎、骨折、胆囊炎等在一段时间内是需要连续服药的,这个又怎么界定(⊙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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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7-16 10:09: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处方管理办法中要求七日量,可现实中药品包装却另行其道,如:每日3次,一次1粒的,每盒包装10粒或20粒;瓶装药品100片居多;拆零管理中要求,避免药品拆零,如上情况如何避免?现实中的两张皮管理,让工作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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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7-16 10:13: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24楼意见不错;因卫生管理部门检查时要求,凡超过7天用量的普通处方都需填写原因。本想通过HIS打印处方的时候直接解决这个问题(凡是超过7天处方的都在处方上备注),这样可医生很省事。
但是想想又不对,医生是省事了,信息部门越权了。
最后解决方法:
在处方用法后面由医生备注,医生可选择,可录入,普通处方超过7天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天的必须填写,否则不能存盘。将备注打印在处方④处。这样问题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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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7-16 10:15: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我们医院在最下边印慢性疾病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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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4-7-16 10:22: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我院在2的位置注明(长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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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4-7-16 10:2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2可以,用法下面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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