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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服务知识:零售药店购进药品时如何进行验收
购进的药品到货时,药店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防止假劣药品或不合格药品进入。
1.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及工具。运输过程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不符合温度要求运输的应拒收。
2.验收药品应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原印章。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3.依据验收规定,药店应对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验收抽样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4.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5.验收样品应做好验收记录记录,包括通用名、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日期、验收结果和验收人员等内容。
中药材验收记录应包括品名、数量供货单位等内容。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产地、生产厂商、数量、供货单位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录批准文号。
验收不合格的,记录应注明原因及处置措施。
6.验收后,应将验收合格药品及时入库或上架。对相关证明资料或药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标签脱落或文字迷糊不清、包括破损或污染以及有其他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入库和上架,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7.连锁门店由连锁总部统一配送药品的,在接受药品配送时可简化验收程序。验收人员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以及数量的核对,并在凭证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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