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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医疗机构制剂时如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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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14:2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1)医疗机构制剂应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原则并结合剂型特点、原料药的稳定性和制剂稳定性试验结果规定使用期限。
2)制剂配发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或凭据。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制剂名称、批发、规格、数量等。制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的问题时,制剂质量管理组织应及时进行处理,出现质量问题的制剂应立即收回,并填写收回记录。收回记录应包括:制剂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收回部门、收回原因、处理以及那及日期等。
3)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应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记录,填表上报。保留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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