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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说明书的通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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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7:4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
关于修订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说明书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1]495号
2011年12月1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控制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的使用风险,保护乙醇过敏患者用药安全,现对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的说明书进行修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类药品说明书【禁忌】项下增加“对乙醇(酒精)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下增加“因本品含有乙醇(酒精),服用本品后不得操作机械及驾驶车辆。”
  二、请通知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尽快修订说明书和标签,并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和部门,同时尽快对已出厂的该药品的说明书予以更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68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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