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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医保出新规 卡里的钱只有一半能在药店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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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4 08:3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南长沙
今年5月份,太仓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调整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当年度记入的个人账户,在太仓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品可使用的额度,在职人员不超过50%、退休人员不超过70%。有市民提出质疑,为什么只能有50%用在药店?如此举措是否会“逼”着市民去医院多花钱看病?对此,太仓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对个人医保账户的使用作出调整,是希望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把更多的医保基金用在重病、大病的参保人身上。
医保新变动:卡里的钱只有一半能去买药
今年5月21日,太仓市人社局下发通知,从6月1日起,太仓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方式将有所调整,参保人员当年度记入的个人账户,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品可使用的额度,在职人员不超过50%、退休人员不超过70%。该通知下发后,有市民提出了质疑,只能在药店用一半,这样合理吗? 这是“逼”着大家去医院花更多的钱看病吗?
太仓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负责人朱劲松表示,这次调整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主要目的是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使用效率。随着太仓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的推进,进入改革试点的公立医院已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看病贵”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当年度记入医保账户,在职参保人员在药店使用不超过50%。当参保人有医疗需求的时候,往年的余额可以在医院、诊所、卫生服务站等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实行基药的医疗机构,其15%的药品加价已经取消。在卫生服务站就医配药的,诊疗费全免。朱劲松认为,这一举措还是有利于参保人减少支出的。
他也表示,医保卡上显示的只是数字,在没有发生费用时,卡上的钱都在医保基金账户上,发生费用后,我们和定点单位按月结算,年底考核。医保基金属于专项基金,在现有的制度下,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实时监管下,医保基金是不会被任何人挪用的。
年结余超4000元可用于“阳光健身”,市民:健身房还要指定?
通知中还有一条,参保人员往年结余的个人账户超过4000元时,其超过部分可以用于购买商业医疗(健康)保险产品,也可以用于阳光健身锻炼消费,每年最高消费额度为3000元。有市民又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太仓那么多健身机构,为什么要指定“阳光健身房”,其中有什么“潜规则”吗?“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由自己来支配使用呢?
对此,朱劲松表示,医保卡往年结余用于商业保险或健身,这个举措苏州市早就实行了,这次通知只是对使用的标准作微调,往年结余超过4000元,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健身消费。而“阳光健身”是一个名称,并不特指“某某健身房”。至于用医保卡可以到哪几家健身机构健身,需要健身机构提出申请,再由人社部门确认为定点单位。目前首批定点健身机构为凯博、金仕堡、阳光健身中心、体育中心、英派斯。
朱劲松介绍,医保基金分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大块,卡上“自己的钱”的数字,也大于参保人个人缴纳的保费。例如,某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最低缴费申报基数1583元算,每个月的工资上扣缴2%,也就是31.66元,全年扣缴379.92元。医保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3.4%,即53.83元,全年645.96元。卡上“自己的钱”,是个人账户资金,都是医保基金,必须按规定规范使用。
他告诉记者,逐步调整个人账户,把更多的医保基金用在重病、大病的参保人身上,这是大方向,“一个人伤风感冒到药店自行买点药,应该都能负担得起,也不会影响生活质量;但是万一得了大病,普通家庭的生活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医保基金在这个时候作为坚强后盾发挥作用,就会大大减少或杜绝因病致贫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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