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论坛

查看: 43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安部:流动人口有望落户长期工作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3-3-7 08:45: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陕西西安
记者今天下午从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的首次提案办理协商会上获悉,公安部将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使长期在城市并连续居住、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户。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今天在全国政协召开的“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回应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推进城镇化涉及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时表示,公安部正着手多项工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
  其中包括,推动中等城市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小城市和小城镇放开落户限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合理控制规模。通过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连续居住年限、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为主要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公平公正、有序办理的原则,为长期在所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公民打通落户政策通道。
  据悉,公安部还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土地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管理、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参与国务院《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将城鎮化的总体规划安排,配套制定户籍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意见。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 收起 理由
春天的小鱼 + 1 亲!我是打酱油得~!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发表于 2013-3-7 09:15: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淮安
什么时候实行呢,楼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3-7 09:44: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阿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规则|(渝)-经营性-2021-0017|渝B2-20120028|前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药智论坛 ( 渝ICP备10200070号-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459号

GMT+8, 2024-7-5 02:0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