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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餐剑一号”自制面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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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7:1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杭州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餐剑一号”自制面制食品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执法检查的要求,切实加强全省餐饮服务环节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滥用含铝膨松剂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2013年第一季度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餐剑一号”即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食品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餐饮服务环节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次专项检查行动主要以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为主,重点突出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团膳就餐单位,重点整治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滥用含铝膨松剂(明矾、泡打粉等)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滥用含铝膨松剂行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食品含铝膨松剂的使用,健全实施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经营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按户建立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经营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和“三台账五专管”制度。对有外购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杜绝不合格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专项检查期间,浙江省局要求各地在完成省级监督抽检任务的基础上扩大抽检范围、抽检数量和抽检频次。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依法查处,对同一餐饮服务单位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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