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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系列农村药品“惠民”工程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爱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开展了一系列农村药品“惠民”工程。 一是基本形成农村药品质量保障体系。坚持城乡统筹,强化农村药品质量监管,推行“驻乡巡村”工作,不断拓展农村药品 “两网”的广度和内涵。目前,全省已有5个设区市、50个县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列入当地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建立了乡(镇)药品监管网络工作领导机构972个,聘请镇级监督员872人、乡级协管员3228人、村级信息员14553人,协管人员举报查获涉药案件达到总案件数的20%以上,构筑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实现了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有效保障了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延伸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启动“老少边岛渔”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计划,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目前,已有多家大型医药连锁公司将药品配送网点向基层农村延伸,全省基本实现农村药品配送全覆盖,药品配送进村保持在99%以上;配送到村的药品品种达到农村群众用药量和用药品种的95%以上,许多农村群众用上了安全、实惠的“放心药”。
三是送“便民药柜”下乡。统一制发“便民药柜”,选择百余种常用的乙类非处方药配备到偏远的药品供应空白村。同时,对便民药柜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要求药柜经营人员符合经营药品的有关要求方可上岗。目前,全省已有“便民药柜”近700个,直接将药品送到农民“家门口”,有效解决了大部分“空白村”的药品供应问题。
四是开展“规范药房”建设。会同卫生部门共同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基层医疗单位考核指标,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建设“规范药房”现场指导分类摆放药品,督促规范购药票据及验收管理。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乡镇卫生院药房、药库改造工作,村卫生所(室)的药房、药库改造工作也得到进一步推广,改造率达90%以上。同时,试行药品“零差价”等制度,使农村群众享受到质优、方便、价廉的药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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