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论坛

查看: 4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食品安全国标执行情况将被全面追踪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3-1-4 11:2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南岸区

近日,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要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进行跟踪评价。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将根据标准执行情况和各界的反馈,设置不同的优先级别,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标准的修订工作。

《规范》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卫生部负责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并组织落实工作计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采用的跟踪评价方式包括问卷调查、现场调查、指标验证、专家咨询等。卫生部应当根据跟踪评价的结果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

据悉,卫生部门已经启动了对乳品、添加剂等部分标准的跟踪评价。这项工作涉及监测、数据收集、数据整理、结果评价等,通常需要半年到一年才能完成。此外,部分食品的卫生标准也在跟踪评价的范围内,这是卫生标准“进化”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需经过的一个程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规则|(渝)-经营性-2021-0017|渝B2-20120028|前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药智论坛 ( 渝ICP备10200070号-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459号

GMT+8, 2024-5-4 09:57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