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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药色谱指纹图谱电子标准图谱及其相似度评价系统专项培训班的通知国药典办发〔2012〕602号
各省(区、市)药品检验所,各有关单位:
由我委组织制定和建立的中药色谱指纹图谱电子标准图谱及其相似度评价软件系统(下称“电子标准图谱系统”)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上网提供各相关单位使用。在药品标准特别是在中药标准中推行电子标准图谱系统,是科学实用和有效控制药品质量方法的发展与进步,今后将进一步推广应用。具体品种标准在配套实施相应电子标准图谱后,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机构应依照相关规定采用该系统进行检验和出具检验报告,药品监管部门亦可直接通过药典委网站进行检索有关数据作为监管依据。
电子标准图谱系统是我委为适应药品电子监管而进行的一项全新的尝试。该系统的采用将更有利于药品的监督管理,可以更好的为药品的生产检验提供服务,为杜绝弄虚作假提供技术保障。该系统开创了药品标准制修定和药品监督检验的一种全新模式。
为配合该系统的实施,我委定于2012年12月20~2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中药色谱指纹图谱电子标准图谱及其相似度评价系统专项培训”,以帮助有关单位正确使用该系统并做好有关检验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 训:2012年12月20~21日
报 到:2012年12月19日
二、培训地点
福建省闽江饭店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30号
电 话:0591-87550016
三、培训内容
(1)《中国药典》2015年版构划
(2)中药质量标准中指纹图谱的研究要求与应用
(3)指纹图谱工作软件研究与应用
(4)中药色谱指纹图谱电子标准图谱使用与注意事项
(5)实操演示
四、培训对象
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药品监督、检验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五、培训组织
由福建省药品检验所,福州闽健药品检验综合服务部承办。
六、报名等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办法:请详细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或邮寄至承办单位。
(二) 培训费:2400元/人(包括资料费、学费)。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培训费用请直接汇到指定账号,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
汇款信息:
户 名:福州闽健药品检验综合服务部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东街支行
账 号:100004129700010001
(四)请随时关注我委网站:www.chp.org.cn。
七、联系方式
(1)单 位:福建省药品检验所
福州闽健药品检验综合服务部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通湖路330号(福建省药品检验所院内)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黄峰,乐艺茹
电 话:13763871007,15980669854
0591-87600433,87602341,87615440
传 真:0591-87753371,87602341
邮 箱:fzmjgs@163.com
(2)单 位:国家药典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 编:100061
联 系 人:刘志勇 任重远
电 话:010-67079571,67079570
传 真:010-67165370
邮 箱:liuzhiyong@chp.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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