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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医药“夫妻店”再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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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23:32: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南京
近日,恒瑞医药(600276,股吧)董事长孙飘扬在医药创新大会上的一则讲话引起了广泛质疑。孙飘扬在发言中提到两款新药西帕替尼和海那替尼由于客观原因开发中止。然而,却有记者发现这两项药品临床批件的申请单位并非恒瑞医药,而是豪森医药。因恒瑞医药董事长孙飘扬与豪森医药总经理兼法人代表钟慧娟的夫妻关系,所以“恒瑞停止研发,豪森申请批文”一事受到了“利益输送”的质疑。
    质疑
    1
    研发骨干参与研究豪森新药
    据记者获悉,2009年,当这款用于替代进口药品治疗白血病的新药还处于临床一期时,恒瑞医药的研发骨干宫爱申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一次学术会议的论文集丛中发表了“关于氟马替尼在人体内代谢产物”的研究论文。
    对此恒瑞医药董事会回复称,公司上海研究中心职工宫爱申于2007年底至2010年6月在中科院上海药物所药代中心攻读博士学位,其间豪森委托该中心进行氟马替尼一期药代研究,宫爱申因此参与了有关研究,与恒瑞无关。
    但记者查询该论文时发现,宫爱申标注的单位除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外,另一家单位是恒瑞医药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另据了解,甲磺酸氟马替尼的开发在2011年已经进入临床二期阶段。一年内,临床二期结束后或可直接上市。
    质疑
    2
    董事长为豪森研发出谋划策
    甲磺酸氟马替尼的化合物专利权人为恒瑞医药董事长孙飘扬,专利名称是“氨基嘧啶类化合物及其盐和其制备方法与药物用途”。有知情人士称,该专利授权后转给了豪森医药子公司无锡宏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为何是该款新药化合物专利所有权人?恒瑞医药董事会给记者的回复是:“公司董事长在业余时间为甲磺酸氟马替尼的开发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有律师介绍称,专利权人是专利所有权和持有人的统称,包括独占权、许可权和转让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既然甲磺酸氟马替尼的研发单位是豪森医药,化合物专利主要参与人员也是豪森研发团队,孙飘扬只是业余时间给予建设性意见,那为何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不是豪森医药而是孙飘扬?
    质疑
    3
   “夫妻店”
    同业竞争十余年
    恒瑞医药和豪森医药都是主打抗肿瘤和抗生素药物的创新型药企,总部都在连云港(601008,股吧)。“夫妻店”同业竞争问题一拖十余年,往来还越发密切。
    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向记者表示,关联交易是可以通过详细的信息披露和公允定价来解决,但同业竞争是不被允许的。“国企改制上市时存在过同业竞争的问题,但现在也在陆续解决”。孟勤国表示,如果恒瑞医药董事长与豪森医药总经理钟慧娟的夫妻关系还存续的话,双方各占对方财产50%的权益,恒瑞与豪森之间算是同业竞争。“这种问题只能通过两个途径根本解决,要么夫妻离婚,要么两家公司吸收合并。折中的办法是双方发表各自财产独立的声明,互不牵扯”。
    多年前恒瑞医药董事长曾多次表示要收购豪森,很多机构到恒瑞调研时也将其作为调研主题,并传出时间表。但最近传出豪森要单独赴港上市的消息。孟勤国表示,如果同业竞争问题存在,港交所肯定要对此审查。而对于收购豪森医药的话题,恒瑞医药回复称“若收购,将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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