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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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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
问题五:我公司正在开展一个预填充注射剂的开发,属化药注册分类3.1,现在遇到的难题是包材相容性试验的该如何开展?中心在2011年12月上网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很多相关的试验研究,关于试验该如何开展因尚未做过不知如何开展?
我们将选用的包材与国外市售品的包材是由同一厂家提供(从市售品包装得知),都是BD公司生产,BD公司对胶塞做了大量的相容性试验,是否可以用BD公司的材料来证明部分相容性问题?
答:关于药品与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的基本思路及主要研究内容在“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中已有比较详细的阐述,虽然该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塑料包装的相容性研究进行阐述,但其他剂型与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主要研究内容,以及安全性评价的原则是一致的,可以参照执行。
至于在研品拟选用的包材与国外市售品一致,是否可以证明部分相容性而桥接国外产品相容性研究结果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是在研品与国外市售品的处方工艺可能不一致,由此会引发原研品和仿制品与包装材料相互作用的不同,即不同处方工艺产品其迁移和吸附情况可能会不同。例如,药品处方中所用辅料不同,一些辅料具有功能性,如助溶剂、防腐剂、抗氧剂等,这些功能性辅料的存在及不同用量,可造成包装材料中成分溶出的不同,对相容性结果的判断也可能不同。另外,仿制品与原研品所用原辅料的供应商不同,而不同供应商采用工艺的不同会造成其中组分或杂质等的不同,而这些不同也可能影响包装材料中成分的溶出,对相容性结果的判断也可能不同。所以说,对仿制品而言,只有能证明仿制品与原研品处方工艺一致,所用原辅料及包材质量不会影响包装材料中成分的溶出与包材对主药及功能性辅料的吸附等,方可以考虑桥接原研品的相容性研究结果。否则,应针对自研品进行与包材的相容性研究。
目前,国内生产企业及研发机构在药品与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方面尚处在起步阶段,经验有限;审评机构在这方面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加深的。我们希望国内生产企业及研发机构能够重视药品与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并不断积累经验,及时反馈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药品与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及评价水平的不断提高。
问题六:合成工艺中只用到了有机溶剂石油醚,按照药典附录其属于4类,是否还需要进行残留量的控制?
答:石油醚为轻质石油产品,是低分子量烷烃类的混合物,市售试剂通常是按不同的沸程分为不同规格的产品,其主要成分多为戊烷、己烷或庚烷、辛烷等。2010版药典附录VIIIP规定,正己烷为二类溶剂(0.029%),正庚烷、正戊烷为三类溶剂(0.5%),因此建议根据所用石油醚的主要成分开展残留溶剂的研究,并根据检测结果、工艺稳定性等考虑是否在质量标准中针对其所含成分进行残留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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