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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放开政策未出,市场监管却在悄悄加强。
9月20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的通知》,重申: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试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试点生产企业),应是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非试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非试点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
这是近期第二个省份就中药配方颗粒发出通知,8月22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同样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的通知。北京局表示,他们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试点生产企业将中药配方颗粒销售给未经备案的医疗机构使用。根据有关规定,目前中药配方颗粒尚处于科研试点研究阶段,发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科研试点研究行为。
2015年12月24日,西方的平安夜,国家食药监总局放出大礼包,下发通知对《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最惹人关注的是,配方颗粒将放开。2016年3月1日为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
有业内人士表示,现在配方颗粒市场确实乱,监管部门担心一放更乱。所以,预计配方颗粒将会是整改后再放开、规范标准提升后与严格准入条件下再放开。此次,山东和北京两地接连出台加强配方颗粒监管要求的通知,应该是市场整顿后的放开有关。
今年,《上海证券报》曾经以《黑龙江多家医院惊爆回扣门 中药配方颗粒试点成圈钱工具》为题报道了中药配方可粒的市场推广乱象。报道刊发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已责成该省对相关中医医疗机构进行深入调查,并要求对全省所有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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