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全国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提出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意义、目标、原则及六大任务、四大措施。
据悉,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目前全国道地药材产区共建成和在建20个达到《指引》要求的集中仓储库房。
中国仓储协会中药材仓储分会常务副会长王春录表示,过去,中药材来源可追溯性一直是药品生产采购链条中比较薄弱的环节,《指引》印发后有望加速药材流通前端的“身份”认定,让假劣药材无处藏身,便于药品生产企业采购甄别。
认定身份从产区开始
去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2个部委《中药材保护与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27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流通环节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率达到70%”,“建设25个集初加工、包装、仓储、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等重点发展目标。
事实上,商务部接管药品流通职能后就关注到了中药材流通问题。2013年,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委托中国仓储协会对全国23个地区中药材的物流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完成《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研究报告》;2014年底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曾在出席首届中国中药材物流大会时指出,按照国务院规划,我国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要在2020年实现三大目标:一是流通环节的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率达到70%;二是建设25个物流基地,初步形成采收、产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三是推动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与中药材追溯体系无缝对接。商务部将力推建成以中药材产销区为节点的物流基础设施和流通网络,实现大宗药材和贵细、毒麻、限剧中药材集中仓储。
全国中药材物流专家委员会主任温再兴表示,长期以来,我国中药材流通基本处于“小、散、差”的状态,远远落后于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存在仓储设施落后、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低等多个突出问题。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虽然不断采取措施严厉打击中药材制假售假行为,但收效不大,根本原因在于中药材传统落后的流通方式没有改变。当前亟须从流通的组织方式、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养护技术、管理法规与相关标准等方面实行根本性的变革,加快建立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
从《指引》可以看出,中药材物流基地有四大服务功能,即仓储管理与专业养护核心功能、质量检验与流通追溯配套功能、初加工与包装服务延伸功能、销售与融资服务增值功能。
王春录表示,进入物流基地仓储库房的中药材首先要通过包括农残、重金属含量以及二氧化硫等相关检验检测,然后进行规范化产地加工、包装、赋码,入库后进行科学、环保的养护,最后出库时每一件药材都具有唯一的可追溯性编码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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