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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ahhui 于 2012-1-19 14:29 编辑
关于勘误“调经补血丸”药品标准有关内容的函国药典中发〔2011〕426号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18日 下午1: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调经补血丸”收载于《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九册,标准号为WS3-B-1823-94。据相关单位反映,标准中【制法】【性状】【用法与用量】【规格】项有关内容有误,经我会核查,该品种剂型应归属为浓缩丸,故该品种【制法】【性状】【用法与用量】【规格】项下的“大蜜丸”应修改为“浓缩大蜜丸”。【性状】【用法与用量】【规格】项下的“水丸”应改为“浓缩水丸”。
特此勘误,自即日起照此执行。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http://www.chp.org.cn/cms/newscenter/bulletin/0001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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