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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的铝塑包装产品,由于药板较窄,有效期的标注原来是到月,现在准备到日,但是字符长度超过了药板宽度,请问能不能把中文“有效期至”改为“有效期”去掉一个中文字?
以下是坛友们的精彩回复:
去掉“至”字,意义有点不一样哦
为嘛要到日啊?
到至意思不一样的。
回答1,2楼,去掉“至”是为了铝塑板上增加几个数字,因为去掉了和24号令上的中文标注有不同,心里没底;为什么要到日,因为到月的话,感觉药监局对有效期到月有不同的解释,用24号令对生产企业不利
"有效期至"没必要到日啊
没必要具体到日吧
有效期至:2015年6月 是一个时间点的概念
有效期:2015年6月 是时间段的概念
24号令有效期标准
有效期的判别
重新加工一些字粒回来吧。
有效期是指时间长度例如2年
与有效期至完全不同的概念
你怎么都要重新制字订
把冒号去掉不也少一个字节吗
如果里面有“年月日”字样也可以去掉这样的汉字
或者把字体小一些
不要对原来的样式做任何变动。怎么变,你都要把整个流程变更审批走下来。
从你自己的角度来说,变动文字内容的变更在质量部那里易过点,还是变动文字大小的变更在质量部容易点?
如果非得到日,是否可以取消“年”“月日”之类的字眼,或者空格 / 之类的
我们不用年月日,24号令用斜杠和点
内部变更流程没问题,有效期到日后,在文字长度超过药板长度是,如何不和24号冲突
不能删除 至,
要保留的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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