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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p.org.cn/cms/newscenter/news/000470.html
关于举办化学药标准提高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我委药典培训工作计划(国药典办发〔2012〕150号文)的安排,定于2012年10月30-11月1日在海南省举办“化学药标准提高的总体思路与常见技术问题”专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针对《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有关药品标准提高工作要求的讲解,以及对药品标准提高和药品标准工作中的常见问题的解析:(1)帮助学员了解和掌握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的总体思路;(2)加深对标准提高工作目的意义的理解,充分认识标准提高对百姓用药安全和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作用;(3)正确理解和掌握标准提高工作的技术要求,解决标准提高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二、培训对象
从事药品生产、检验、科研及教学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授课老师
详见附件一。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30-11月1日;10月29日报到。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组织形式:
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联合海南省药检所及有关单位共同举办。
六、报名等其他有关事项
1. 报名办法:请详细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二),传真或邮寄至我委。
2. 培训费: 1500元/人(包括资料费、学费)。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由会议统一安排。
3、培训费用请直接汇到我委指定账号,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
汇款信息:
户 名:国家药典委员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 号:0200008109089270084
4. 请随时关注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www.chp.org.cn。
七、联系方式
单 位:国家药典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 编:100061
联系人:朱延西
电 话:010-67079571
传 真:010-67165370
电子邮箱:zhuyanxi@chp.org.cn
附件:1、 授课老师及内容
2、 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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