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四季度,我局组织完成全省药品评价抽验1339批,检验合格的为1335批,合格率为99.7%。评价抽验不合格药品4批,4批均是化学药,[水分]、[装量]、[微生物]、[含量测定]不合格各1批。不合格的化学药,外省生产为3批,占75%;本省生产为1批,占25%。
全省在四季度完成药品监督抽验3581批,检出不合格药品380批,不合格率为10.6%。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检出不合格的化学药、抗生素和中成药为169批,占不合格药品的44.5%。
从不合格药品的被抽验单位分析:药品生产企业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为4批,占2.4%;药品经营企业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117批,占69.2%;药品使用单位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41批,占24.3%;其他单位及个人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7批,占4.1%。
经核查,在监督抽验169批不合格药品中被确认为假药的18批,占10.7%。经对151批药品检验不合格项目分析,情况如下:[含量测定]不合格20批,占13.2%;[性状]不合格19批,占12.6%;[可见异物]不合格16批,占10.6%;[装量差异]不合格16批,占10.6%;[有关物质]不合格16批,占10.6%;[水分]和[干燥失重]不合格12批,占7.9%;[微生物检查]不合格6批,占4.0%; [重量差异]不合格5批,占3.3%;检出土大黄苷29批,占19.0%;检出樟脑不合格7批,占4.6%;[释放度]不合格4批,占2.6%;[崩解时限]不合格4批,占2.6%;[鉴别]不合格的3批,占2.0%;[溶出度]不合格2批,占1.3%。其他不合格项目:如脆碎度、粒度、溶液的颜色、溶液的澄清度、乙醇量、异性有机物、三七茎叶皂苷等均为1批,比例均小于0.7%。
现根据2011年四季度我省药品抽验情况,发布2012年第3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期公告的假药和劣药依法进行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这些假劣药品的流通使用,并组织必要的跟踪抽验。特别是对假药,一定要查清来龙去脉,追踪溯源,并专门上报各起假药案件查处情况。
二、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处理工作要求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各市局应填写《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报表》,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三、公告所涉及本省药品生产企业辖区的相关市局,要督促有关单位提高质量意识,认真查找和分析不合格药品的产生原因,严格工艺操作,加强质量控制,加强跟踪抽验,防止不合格现象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