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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利润微薄、谋求转型,是否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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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15:34: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北碚区
 
       药店里除了药还能卖什么?药店老板说得并不完全算数,中国40多万家药店里面能卖什么东西,所卖药品是否达标、怎么摆放、如何标识等,都在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内。也因此,对于目前境况不佳的药店,各方都在寻找解困之路。

  刚刚结束日本调研的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人士告诉本报,他们正在研究药店如何多元化发展和转型,具体来说,药店除了销售药品,是否可以围绕健康销售其他的产品,比如保健用品、健康器材,提供健康服务咨询等,其中日本的药妆店模式值得借鉴。

  事实上,在去年5月公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中,相关部门就提出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服务等多元化经营。

  不过,药店内进入的物品种类越多,意味着部门监管的责任就越大——既要有效引导药店发展又要保障用药安全。

  上述中国保健协会人士称,此次前往日本考察,只是希望更加细化,或者是促成一些规章的出台,让40多万家药店真正卖出转型的第一步。

  出路

  在中国大医疗卫生体制背景中,药店的日子一直较为艰难,近些年来更因新医改政策实施而受到冲击。

  新医改未启动之前,药店行业的利润普遍偏低,受中国药品销售大户医院的胁迫,药店的药品进货价远高于医院,利润微薄。中国医药[20.81 0.53% 股吧 研报]商业协会公布的“2008年中国连锁药店百强排行榜”显示,百强药店中17.81%的企业利润率在1%以下。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卢军曾估计,整个医药零售行业的毛利率维持在5%左右,有的甚至不到2%~3%。

  随着新医改的深化,药店行业的日子过得更加艰辛。新医改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且药品在招标时价格普遍下压25%左右,这使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价格与药店的药品价格相差较远,药店的生意急速下跌。

  虽然此后一些地区的药店被社保部门允许刷医保卡销售医保药品,经营业绩逐渐回升,但今年县级医院改革中也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会将更多的用药患者留在医院药房,药店的未来再次变得多舛,这使得转型和多元化发展成为药店迫切的需求。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连锁药店委员会主任委员徐郁平说,近两年,中国的药店老板们多次自发组团前往日本、美国等地考察,学习经验。

  日本的药妆店,销售着流行的时尚、生活必备物品,如药品、保健品、保健袜子、按摩器材等等,只要是消费者健康需求的店里都会卖。由于经营范围较广,日本药妆店的生意、利润维持在一个健康水平。

  据参与中国保健协会上述调研的人士透露,主管部门早有了多元化发展的意向,去年公布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中就已经提出多元化发展。此次该协会相关机构前往日本考察,只是希望更加细化,或者是促成一些规章的出台。

  按照设想,未来转型后的药店,除了销售药品外,还要围绕健康销售其他的产品;同时可以提供健康服务咨询,指导进店购买药品的人士正确用药,以及提供保健预防知识;未来可以变成会员制,变成会员服务,进行健康教育。

  国务院参事、卫生部人事司司长秦晓明也曾在一次医药会议中提出,规范新型健康管理产业,提高保健产业的竞争力,其中一条就是这40多万家药店成为新型健康管理产业的一个支撑点,把服务加进去。当然,如果要多元化发展,相关的政策规范也会相应制定。按照管理职能分工,相关政策将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来起草出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8-8 15:35: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北碚区
监管

  药妆起源于日本,在中国目前只是一个俗称。但药监部门负责的药品监管领域,并不承认这一概念。

  药店联盟一位人士分析,药店转型所涉及到的管理部门职责,还需要时间协调。该人士称,依据目前监管和管理政策来说,如果把40多万家药店转型成药妆店,行业的规则是商务部负责,药监局负责协调。

  其中,商务部主管发展,药监局监管店内规范。药监局监管范围包括,药店里面卖什么东西,药品是否达标、怎么摆放、怎么标识等。“药监局可能会抵制袜子、防紫外线雨伞等物品进入店内。因为店内进入的物品种类越多,监管部门的责任越大,而药店生存不是药监局的事。”河北保定药房经理陈立说。

  事实上,医药流通领域在新医改开始前,管理一直比较模糊。2009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了《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商务主管部门成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医药流通领域有了正式的管理部门。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当时曾表示,长期以来,医药流通企业管理职责不清,这次国务院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非常明确地要商务系统把这个活接过去,“这是2010年开始我们的一项崭新的工作”。

  药店行业人士在解读上述通知时表示,新医改有关政策将更多的补贴放在了医院,这令众多药店感到冷落,而药店行业当时没有一个部门为其发展谋划。“新医改开始以来,药店每天都有倒闭的。”陈立表示,药店是为它周围一定半径内的居民提供便利用药的,它的倒闭有时会引发不好的社会情绪。

  因此,出于维护药店行业生存,防止其大面积倒闭,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管理职能被明确给了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从2010年开始,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药店行业的宏观发展规划,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但在现实运营中,药店除接受商务部门和药监部门管理和监管外,还会经常与社保部门打交道。社保部门规定,为规范医保刷卡,凡是申请纳入社保报销范围的药店,必须将非药品全部清出店外。目前,包括江苏在内的部分地区已经实施了此操作。按这一规定,药店如想多元化经营,就只能拆分成两家,申领两个营业执照。“以往买该药品会捎带别的,但分开就会失去很多销售机会。”江苏百家惠大药房人士介绍,他的药店纳入社保范围后,运营费用出现上升,销售收入则比之前下降5%到10%。

  徐郁平认为,药店行业未来要走多元化之路,可以将现有的药店拆分成两类,社保范围内的发展专业药店,非医保药店转型为药妆店。这样前者就可以避开社保部门的规定,但非医保药店能否成功转型为药妆店,仍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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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8-8 15:38: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北碚区
都是一切向“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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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8-8 15:42: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北碚区
行不行?   期待结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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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9-9 13:21: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为什么只能模仿别人怎么就不能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药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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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问的太好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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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9-9 15:45: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gengdi 发表于 2012-9-9 13:21
为什么只能模仿别人怎么就不能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药店呢

这问题问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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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9-14 09:12: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南湘潭
药店进货价比医院高了很多吗?为什么不能一样呢,有什么规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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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9-14 10:08: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宁波
药店经营者的素质是软肋,药店在价格上是有优势的,药妆在中国药店是没有出路的,中国药店只有从养生保健和健康服务上找生存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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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9-22 14:19: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深圳
路过!!!
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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