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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标准提高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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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14:0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南常德
药品标准提高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19日 下午3:03

        2012年4月10~11日,为阶段性总结2009~2011年药品标准提高工作及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召开药品标准提高工作会议,听取各任务承担单位2009~2011年标准提高的工作情况。国家药典委员会王立丰秘书长、国家局药品注册司及规划财务司的有关领导,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出席会议。承担药品标准提高工作任务的各省级药检所、副省级城市药检所、口岸药检所等共42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国家药典委员会汇报了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各任务承担单位分别汇报了2009~2011年标准提高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会议围绕样品收集问题、对照品获得问题、药品标准统一问题、企业参与度问题、标准提高工作程序存在的有关问题等展开了讨论,并为进一步解决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机制和提高工作效率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在会议总结中,王立丰秘书长首先感谢各任务承担单位这些年所做的大量工作,特别是许多单位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如设立专项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标准、建立责任制和激励奖惩等机制,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药典委将开展针对性研究,及时沟通解决,并逐步完善这项工作的程序。二是强调了标准提高工作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对药品标准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把药品标准作为重点任务做了部署,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好这项工作。三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标准的实质与内涵的理解和思考,特别是药品标准提高的目的和作用,以及怎样做好此项工作等内容,拓宽思路、从新认识,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在下阶段工作中,希望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并要求在今年年底完成任务。药典委将积极协调有关单位研究样品收集等问题,并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加大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抓紧发布相关技术规范等。同时请各有关单位重视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开展药品标准提高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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