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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中心之业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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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08:5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局受理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和送达工作,在受理过程中我们会对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申报资料发出“申请资料补正通知书”,如果您对补正通知书内容持有异议或者疑问,可以通过本栏目在线提交您的异议或疑问;或者或以邮寄方式与我们联系,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七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邮编:100036。邮寄时请在信封注明“补正异议”,以便及时回复。
http://www.sfda.gov.cn/WS01/CL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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