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误“双氯芬酸钠肠溶胶囊”药品标准有关内容的函国药典化发〔2012〕79号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19日 上午9: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双氯芬酸钠肠溶胶囊”标准编号为WS1-(X-078)-2005Z-2011,其标准内容有误。经我委核查,该品种【检查】有关物质项下“杂质峰和双氯芬酸钠峰之间的分离度应不大于6.0”应更正为“杂质峰和双氯芬酸钠峰之间的分离度应不小于6.0”;【含量测定】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项下“二者的分离度应不大于4.0”应更正为“二者的分离度应不小于4.0”。
特此勘误,自即日起照此执行。请及时通知辖区内有关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 双氯芬酸钠肠溶胶囊 标准 勘误
抄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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